[實用新型]燃氣灶具的燃燒器有效
| 申請號: | 200820045831.0 | 申請日: | 2008-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84594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1-21 |
| 發明(設計)人: | 葉遠璋;周奮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萬和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02 | 分類號: | F23D14/02;F23L9/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28305廣東省佛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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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燃氣灶具 燃燒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到一種燃氣灶具的燃燒器。
背景技術:
在現有技術中,家用燃氣灶具大多是提高鍋支架來增加二次空氣量,使燃燒充分,這樣就直接影響了灶具的熱效率;還有就是在燃燒前使燃氣與空氣達到完全預混好,然后再燃燒,這樣在燃燒時就存在較大的回火趨向。為克服這些缺陷,我們對燃氣灶具的燃燒器進行了研制。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要提供一種燃氣灶具的燃燒器,它能有效地對出火孔前端供給充足的二次空氣,達到完全燃燒,同時避免因提供豐富的一次空氣而達到燃燒充分存在的回火趨向。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它包括燃燒器主體、噴嘴、設有出火口的火蓋、可調速風機,燃燒器主體設有燃氣通道,它還包括設有空氣出氣口的空氣分配板,所述的燃燒器主體還設有空氣通道,空氣分配板安放在燃燒器主體與火蓋之間,所述的可調速風機的出氣口與燃燒器主體的空氣通道連通,空氣通道與空氣出氣口相通,火蓋上的出火口中心線斜對著空氣分配板上的空氣出口中心線。
所述的空氣出口為孔或槽。
所述的火蓋上的出火口中心線與空氣分配板上的空氣出口中心線的夾角α為30°~170°。
所述的夾角α為35°、65°、100°、120°、135°或165°。
本實用新型同背景技術相比所產生的有益效果:
1、由于本實用新型采用可調速風機、設有空氣出氣口的空氣分配板設有空氣通道的燃燒器主體等結構,可調速風機提供的二次空氣通過空氣通道,由空氣分配板上的空氣出口能直接對出火口燃燒的火焰進行二次空氣補充,故它能有效地對出火孔前端供給充足的二次空氣,達到完全燃燒,同時避免因提供豐富的一次空氣而達到燃燒充分存在的回火趨向。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燃燒器主體3、火蓋4、空氣分配板7的連接關系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看附圖1、附圖2所示,本實施例包括噴嘴1、燃燒器主體3、火蓋4、空氣分配板7、可調速風機9,燃燒器主體3上設有燃氣通道2、空氣通道6,火蓋4上設有傾斜向空氣分配板7的出火口5,空氣分配板7上設有對著火蓋4上出火口5前端的空氣出口8(可為孔或槽等),噴嘴1通過螺牙連接在燃燒器主體3上,火蓋4安放在燃燒器主體3上,空氣分配板7安放在燃燒器主體3與火蓋4之間,可調速風機9的出氣口10與燃燒器主體3的空氣通道6連通。
為了既保證補充二次空氣,又達到完全燃燒,火蓋4上的出火口5中心線斜對著空氣分配板7上的空氣出口8中心線;其中心線的夾角α為30°~170°(可為35°、45°、60°、90°、100°、120°、135°或150°等),以便空氣分配板7上的空氣出口8能有效地對出火口5燃燒的火焰進行二次空氣補充。
使用時,噴嘴1噴射出燃氣,自然引射燃燒需要的一部分空氣(行業稱為一次空氣),通過燃氣通道2,由火蓋4的出火口5噴出燃燒;可調速風機9提供空氣進入空氣通道6,由空氣分配板7上的出氣口8對燃燒的火焰進行二次空氣補充,使燃燒更充分,達到補充二次空氣的效果,同時也達到了沒增加一次空氣量,降低了回火的趨向的目的。在使用當中調節火力時,噴嘴1噴出的燃氣發生變化(增加或減少),可調速風機9提供的二次空氣量也相對的變化(增加或減少),使燃燒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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