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橋涵燈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031561.8 | 申請日: | 2008-0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59410Y | 公開(公告)日: | 2008-12-03 |
| 發明(設計)人: | 方善立 | 申請(專利權)人: | 方善立 |
| 主分類號: | F21S8/00 | 分類號: | F21S8/00;F21V3/04;F21V7/22;F21V17/00;F21W131/101;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朱偉軍 |
| 地址: | 215500江蘇省常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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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橋涵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橋涵標志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橋涵燈,設置在橋梁的通航孔中間上方和/或橋梁的橋柱上,以指引船舶按所標示的水域通航。
背景技術
業界周知,水域航道與公路甚為不同,例如在公路上或設置有路燈和/或設置有反光標志,而水域航道則不然,船舶駕駛員只能憑借月光或隱約的岸形在微弱的反光水域航行,偶爾僅用搜索燈探視前方,如果沒有月光、天氣惡劣,那么只能憑借經驗摸黑航行。在這種情況下由于船舶駕駛員往往難于準確判斷所遇的橋梁的高度、橋柱的位置,因此撞橋事故的發生率較高。近幾年來,因船舶撞橋而致橋梁坍塌釀成重大事故的駭人聽聞之例不乏有報道。對此,水域航行的安全性也被列為各地專項整治的一個重要內容,要求對航道等級為1-7級的水域上的橋梁設置橋涵燈,以避免橋梁受損,藉以保障航運安全。
已有技術中的應用于橋梁上的橋涵燈的結構如圖1所示,包括燈體1、燈罩座2、燈罩3、透鏡4,燈體1包括燈座11、一組LED燈12、光閥13,一組LED燈12安裝在燈座11的容腔內,與設在燈座11的容腔底部的自動控制電路連接,光閥13固定在燈座11的外壁上并且對應于所述容腔底部,燈罩座2與燈罩3相配合而固定在燈座11上,透鏡4置于燈罩座2與燈罩3之間,并且與燈座11的容腔開口部位對應。這種結構的橋涵燈可對一組LED燈12的電路即前述的自動控制電路設計成兩級換泡電路,當一組LED燈中的某幾個燈使用時,其余燈則處于備用狀態,而當受控于第一級電路的LED燈故障后,便由受控于第二級電路的LED燈亮啟;還有對自動控制電路設計成各自獨立的多級換泡電路,當第一個燈發生故障,那么第二個為自動點亮,依此類推直至最后的一個燈,因此具有自我修復的功能,即基本上體現了全自動、自修復和免維護,解決了維護修理難的問題。
從理論角度而言,LED燈的使用壽命可長達數萬小時,損壞現象很少出現,但是由于電路中的其它元件的可靠性程度十分有限,因此致損幾率較高。所以當一組LED燈全部故障,或者因電路故障而失去功用時,那么整套橋涵燈便形同虛設,若不及時發現、排除故障,同樣會給航運安全、橋梁安全構成隱患。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任務是要提供一種能充分確保船舶、橋梁安全的橋涵燈。
本實用新型的任務是這樣來完成的,一種橋涵燈,包括燈體、燈罩座、燈罩、透鏡,燈體包括燈座、一組LED燈、光閥,一組LED燈安裝在燈座的容腔中,與設在燈座的容腔底部的自動控制電路和連接,光閥固定在燈座的外壁上并且對應于所述容腔的近底部,燈罩座與燈罩相配合而固定在燈座上,透鏡置于燈罩座與燈罩之間并且與燈座的容腔開口部位相對應,特點是:所述的燈罩至少在使用狀態下朝向外的一側的表面結合有反光層。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反光層為反光材料。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反光材料為反光涂料或反光膜。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反光涂料的顏色為紅色或綠色中的任意一種。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反光膜的顏色為紅色或綠色中的任意一種。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燈座所面向燈罩座的一側的端面上開設有至少一道密封槽,密封槽內嵌設有密封圈。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密封圈為橡膠圈。
本實用新型由于在燈罩上賦予了反光層,因此即使一組LED燈全部失去功用,則由反光層擔當反光,起到反光標志的作用,從而能充分起到對航運安全、橋梁安全的作用;而當LED燈處于完好狀態時,那么同樣由反光層相濟,起到反光、發光的雙重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已有技術中的橋涵燈的結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橋涵燈的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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