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鉆臺污液回收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027104.1 | 申請日: | 2008-08-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41643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5-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希亮;朱英俊;劉峰松;王維東;譚威林;王寶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化股份勝利油田分公司東辛采油廠 |
| 主分類號: | E21B21/06 | 分類號: | E21B21/06 |
| 代理公司: | 東營雙橋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侯華頌 |
| 地址: | 257094***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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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鉆臺 回收 裝置 | ||
1、鉆臺污液回收裝置,其特征是本裝置包括污液收集部分和污液回收部分,污液收集部分固定在鉆臺(2)的底部,污液回收部分安裝在污液收集部分的下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臺污液回收裝置,其特征是污液收集部分包括傘形罩(3),傘形罩(3)的大口朝上固定在鉆臺(2)的底部,其大口內徑大于轉盤(1)的外徑,其底端的小口內徑是50—70cm之間的任意尺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臺污液回收裝置,其特征是污液回收部分包括回收筒(4)和排污管(5),排污管(5)安裝在回收筒(4)的筒體上,回收筒(4)的頂端置于污液收集部分的下方,其底端與防噴器(6)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鉆臺污液回收裝置,其特征是回收筒(4)包括筒體和回收盤,其筒體頂部與回收盤連通,回收盤的頂端內徑大于污液收集部分的底端內徑。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鉆臺污液回收裝置,其特征是排污管(5)與污水罐(8)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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