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鑄造車間用的起重機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023077.0 | 申請日: | 2008-06-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28204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4-29 |
| 發明(設計)人: | 林明烈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石橫特鋼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7/10 | 分類號: | B66C17/10;B66C17/06;B66C13/08 |
| 代理公司: | 濟南金迪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寧欽亮 |
| 地址: | 2716***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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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鑄造 車間 起重機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起重機,尤其是鑄造車間用的起重機。
背景技術
目前,鑄造車間用的起重機結構見圖4,都是由主梁組成的橋架、運行小車、主鉤(又稱龍門鉤)、副鉤、主副鉤卷筒組成。從圖4中可以看出,其主、副鉤卷筒5和6的軸向與橋架主梁布置方向垂直。當用這種結構的起重機吊運鐵水罐時,鐵水罐只能沿橋架長度方向傾翻,而無法沿橋架垂直方向傾翻。當混鐵爐的傾動方向與鐵水運輸線垂直狀態時,這種結構形式的鑄造起重機就不能滿足加、接鐵水的操作要求。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現有鑄造起重機不能沿橋架垂直方向傾翻鐵水罐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主副鉤布置方向與橋架垂直的鑄造起重機,可以實現鐵水罐沿橋架垂直方向傾翻,用以滿足特定的工藝要求。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包括原有起重機橋架、運行小車、主鉤、副鉤、主副鉤卷筒,其特征在于,主副鉤卷筒的軸向與橋架主梁方向布置一致;主鉤與副鉤之間的距離等于鐵水罐傾翻時的旋轉半徑;主鉤與橋架主梁內側的距離以及副鉤與橋架主梁內側的距離應保證鐵水罐傾翻時不與主梁相碰。
使用時,利用橋架上的主鉤吊掛住鐵水罐的耳軸,副鉤吊掛在鐵水罐的傾翻吊耳,通過主鉤和副鉤的升降運動就可實現鐵水罐的傾翻動作。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鐵水罐能沿橋架主梁垂直方向傾翻,解決了鐵水運輸線垂直穿越混鐵爐廠房時的加、接鐵水的難題,滿足了一些受場地條件限制等特殊場所的工藝要求。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主視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俯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左視圖;
圖4是現有鑄造車間用的起重機的俯視圖。
圖中:1—橋架,2—小車,3—主鉤,4—副鉤,5—主鉤卷筒,6—副鉤卷筒。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如圖1、圖2和圖3中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橋架1、運行小車2、主鉤3、副鉤4、主鉤卷筒5、副鉤卷筒6,運行小車2安裝在橋架1上面的軌道上,通過主、副鉤的升降運動和大、小車的前后左右運動實現鐵水罐向混鐵爐加、接鐵水的動作。其中主、副鉤卷筒5和6的軸向與橋架1主梁方向布置一致;主鉤3與副鉤4之間的距離a等于鐵水罐傾翻時的旋轉半徑r;主鉤3與橋架1主梁內側的距離b1以及副鉤4與橋架1梁內側的距離b2應保證鐵水罐傾翻時不與主梁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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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6C17-00 包含一根或幾根基本上水平的主梁,主梁端部直接支承在走輪或輥子上,走輪或輥子在有跨度的支承軌道上行走的橋式起重機
B66C17-04 . 有起重橫梁的,如載有載荷吊掛元件如磁盤、吊鉤的可回轉橫梁
B66C17-06 . 專門適用于特殊目的的,如鑄造車間、鍛造車間用的;與用于特殊目的的輔助裝置聯合的
B66C17-08 ..用于向處理爐如爐、窯、烘箱加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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