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偵測通訊裝置遺失位置的系統(tǒng)及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810305327.4 | 申請日: | 2008-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30108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邱嘉宏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業(yè)有限公司;奇美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12/12 | 分類號: | H04W12/12;H04W68/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09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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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偵測 通訊 裝置 遺失 位置 系統(tǒng) 方法 | ||
1.一種偵測通訊裝置遺失位置的系統(tǒng),所述通訊裝置包括SIM卡及 內存,所述內存中保存所述通訊裝置經(jīng)過每個基站所屬區(qū)域的次數(shù),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tǒng) 包括:
設置模塊,用于依據(jù)內存中的該通訊裝置經(jīng)過每個基站所屬區(qū)域的次數(shù)將基站劃分等 級,并設置對應每個等級的允許停留時間;
連接模塊,用于當該通訊裝置進入一個基站所屬區(qū)域時,進行網(wǎng)絡連接并獲取該基站 的識別碼;
偵測模塊,用于依據(jù)該基站的識別碼識別該基站所屬等級及其對應的允許停留時間, 并當該通訊裝置在該基站所屬區(qū)域的停留時間達到所設置的允許停留時間時識別該通訊裝置 處于遺失狀態(tài);及
通知模塊,用于當該通訊裝置處于遺失狀態(tài)時發(fā)送警告通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偵測通訊裝置遺失位置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統(tǒng)還包括記錄模塊,用于記錄該通訊裝置經(jīng)過的每一個基站所屬區(qū)域的次數(shù)。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偵測通訊裝置遺失位置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設置模塊還用于設置當SIM卡被更換后該更換后的SIM卡在該通訊裝置中的允許使用時間 。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偵測通訊裝置遺失位置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偵測模塊還用于當偵測到SIM卡被更換并且該更換后的SIM卡在該通訊裝置中的使用時間 達到設置的允許使用時間時識別該通訊裝置處于遺失狀態(tài)。
5.一種偵測通訊裝置遺失位置的方法,該通訊裝置包括SIM卡及內存 ,所述內存中保存所述通訊裝置經(jīng)過每個基站的次數(shù),所述方法包括:
(a)依據(jù)內存中該通訊裝置經(jīng)過每個基站所屬區(qū)域的次數(shù)將基站劃分等級,并設置對 應每個等級的允許停留時間;
(b)進入一個基站所屬區(qū)域;
(c)網(wǎng)絡連接該基站并獲取該基站的識別碼;
(d)依據(jù)該基站的識別碼識別該基站所屬等級及其對應的允許停留時間;及
(e)當該通訊裝置在該基站所屬區(qū)域的停留時間達到所設置的允許停留時間時識別該 通訊裝置處于遺失狀態(tài)并發(fā)送警告通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偵測通訊裝置遺失位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設置步驟(a)還包括:
設置當SIM卡更換后該更換后的SIM卡在該通訊裝置中的允許使用時間。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偵測通訊裝置遺失位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方法在步驟(a)與步驟(b)之間還包括:
判斷SIM卡是否被更換;
當SIM卡被更換并且更換后的SIM卡在該通訊裝置中的使用時間達到允許使用時間時識 別該通訊裝置處于遺失狀態(tài)并發(fā)出警告通知;及當SIM卡未被更換時進入步驟(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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