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木玻布及織造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243398.6 | 申請日: | 2008-1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60856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30 |
| 發明(設計)人: | 陶春有 | 申請(專利權)人: | 陶春有 |
| 主分類號: | D03D15/02 | 分類號: | D03D15/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4028 江蘇省無錫市新區長江路***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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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木玻布 織造 工藝 | ||
1.木玻布及織造工藝,其特征在于:從經軸或一組木片條卷上引出木經條;每根木經條以一定的張力平行地繞過后梁,通過用分帶棒使其一隔一地被分開,穿過開口區綜絲的綜口;穿有相同升降規律木經條的則裝掛在同一或幾個綜框上,當綜框分別朝上下運動時,全部木經條就被分為上下兩片,形成菱形梭口;引緯器帶引玻璃纖維紗穿越梭口,引入玻璃纖維紗;當綜框再次上下交替時,就形成木經條與玻璃纖維紗的交錯;隨后由梳齒狀的扣將夾在經向木經條中的玻璃纖維紗打向織口,形成經向木玻布;織成的經向木玻布經胸梁被卷取輥引離織口,并被卷成布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玻布及織造工藝,其特征在于:玻璃纖維可以用有機纖維、無機纖維、人造纖維和天然纖維、植物纖維和動物纖維、金屬纖維和非金屬纖維等各種纖維部分或全部替換;例如碳纖維、芳綸纖維、棉纖維、聚丙烯纖維、尼龍纖維、聚酯纖維、聚丙烯腈纖維、聚乙烯纖維、滌綸纖維、腈綸纖維、錦綸纖維等等可用纖維;可以是一種原料緯紗也可以是兩種或多種原料的混合紗。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玻布及織造工藝,其特征在于:木玻布可以是平紋、斜紋、緞紋等等任何織造紋理。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玻布及織造工藝,其特征在于:緯紗應滿足抗拉強度的設計使用要求;緯紗密度至少每兩厘米一股;經紗覆蓋率應在18%以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玻布及織造工藝,其特征在于:木玻布可由任何滿足織造要求的系統來完成;系統包括開口運動、入緯運動、打緯三項基本運動,分別由開口機構、入緯機構、打緯機構來完成;相應的送經和卷取兩項輔助運動則由送經機構、卷取機構來完成;選擇這些機構的不同配置就可組成手動、機動、半自動、自動等織造系統,來完成緯向木織物的織造。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玻布及織造工藝,其特征在于:木經條是指把經過刨切、旋切、劈切等加工得到的木單板定寬切割成木條片,木條片經對接、指接、打坡口搭接、襯布、襯紙等膠接或機械聯接成無限長的木條片。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玻布及織造工藝,其特征在于:木條片可以是普通旋切、刨切木條片、劈切木條片、銑型木條片和涂飾木條片等等全部木條片類產品,相應的木條片可由其它一種或幾種相應的條片狀材料替代。
8.根據權利要求1、2、4所述的木玻布及織造工藝,其特征在于:可由根據需要緯紗的緯密度可以不均勻。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玻布及織造工藝,其特征在于:平紋織物綜框最少可以只有兩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玻布及織造工藝,其特征在于:在保證系統五大機構在電動機的帶動下連續協調工作,相應的輔助機構可以隨意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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