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噪聲源的隔音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240928.1 | 申請日: | 2008-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617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30 |
| 發明(設計)人: | 曹成新;公令軍;栗志軍;孫尚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同方威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M1/00 | 分類號: | F16M1/00;F16F15/04;F01N1/1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王新華 |
| 地址: | 100084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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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噪聲 隔音 系統 | ||
1.一種用于噪聲源的隔音系統,包括:
用于容納噪聲源于其中的艙體,所述艙體的底部設置有通孔;
可連接到基座上的安裝架,所述噪聲源通過所述艙體的通孔固定 到所述安裝架上;
隔震墊,所述隔震墊固定在安裝架上,并且位于所述安裝架與噪 聲源之間,用于隔離所述噪聲源到所述安裝架的震動;
彈性安裝座,所述彈性安裝座連接在所述隔震墊與所述噪聲源之 間,用于進一步隔離所述噪聲源到所述隔震墊的震動;以及
隔音罩,所述隔音罩設置在所述艙體與所述彈性安裝座之間,用 于隔離所述安裝架與所述艙體之間的噪聲通道;
所述彈性安裝座包括:
連接部分,所述連接部分的截面大致為U形,并且具有與所述 隔震墊連接的平坦底部;以及
凸緣部分,所述凸緣部分沿著與所述連接部分的平坦底部相平行 的方向、從所述連接部分的兩個自由端處向兩邊延伸;
所述凸緣部分在其末端處具有向上延伸的突起邊緣,所述突起邊 緣與噪聲源連接以支承所述噪聲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系統,其中:
所述隔震墊為橡膠隔震墊、氣墊隔震墊或彈簧隔震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隔音系統,其中所述艙體包括內 層和外層,所述內層由吸音隔音棉材料制成,所述外層包括由鋁板或 玻璃鋼板制成的第一和第二夾層以及設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夾層之 間的聚氨酯發泡材料層。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系統,其中:
所述隔音罩為氣墊隔音罩,所述氣墊隔音罩設置在所述彈性安裝 座的凸緣部分和所述艙體的底部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隔音系統,其中:
所述噪聲源為發電機,且
所述隔音系統還包括設置在所述艙體上并與外部大氣相連通的 進風通道和排風通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隔音系統,其中:
所述進風通道采用人字形消音結構、氣流回轉消音結構或消音風 槽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隔音系統,其中所述排風通道包括:
由人字形消音結構構成的第一級消音結構;和
由氣流回轉消音結構構成的第二級消音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隔音系統,其中,
所述氣流回轉消音結構包括人字形消音部分、與人字形消音部分 相連并且將來自第一消音結構的氣流分隔成兩部分的斜板、以及以與 斜板傾斜方向相反的方向傾斜并且將分隔成兩部分的氣流中的其中 一部分氣流排出排風通道的傾斜部分。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隔音系統,其中,所述排風通道的內 壁設置有吸音材料。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隔音系統,還包括連接到所述發電機 的廢氣排放口并與外部大氣相連通的消音器,用于對發動機排放的廢 氣進行消音處理。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隔音系統,其中,所述消音器包括:
與所述發動機的廢氣排放口連通的進氣口;
與所述進氣口連通的第一腔室;
與第一腔室連通的第二腔室;
與第二腔室連通的第三腔室;
與第一腔室和第二腔室連通并且在第二腔室中延伸的第二腔室 膨脹管;
與第二腔室和第三腔室連通并且在第三腔室中延伸的第三腔室 膨脹管。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隔音系統,其中,所述消音器還包 括:
在第三腔室中延伸并且與第三腔室連通的排氣出口管,所述排氣 出口管通過艙體與外部大氣連通。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隔音系統,其中,所述第二腔室膨 脹管、第三腔室膨脹管、以及排氣出口管在其各自的管壁上設置有多 個開孔,以分別與第二腔室和第三腔室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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