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消息的超時時間間隔的調整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240170.1 | 申請日: | 2008-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59496B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熊開宏;劉小武;阿永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大學;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北京方正電子政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18 | 分類號: | H04L1/18;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郭潤湘 |
| 地址: | 100871***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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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消息 超時 時間 間隔 調整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消息的超時時間間隔的調整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據消息的發送時間,以及在設定的超時時間間隔內接收到該消息的確認消息的時間,確定消息的往返時間的實際值;
根據所述消息的往返時間的實際值,更新所述消息的往返時間的期望值;
根據所述消息的往返時間的實際值以及更新后的所述期望值,更新所述消息的往返時間的實際值與期望值之間的偏差值;
根據更新后的所述期望值與設定倍數的更新后的所述偏差值之和,乘以用于承載所述消息的通信會話中消息的承載數量與消息的最大承載數量之間的比值,得到所述超時時間間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在設定的超時時間間隔內未接收到所述消息的確認消息,還包括:
判斷所述通信會話是否超時,若判斷超時,則延長所述消息的超時時間間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通信會話超時,包括:
判斷在設定的會話超時時間間隔內是否收到消息的確認消息,若未收到,則確定所述通信會話超時。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息延長后的超時時間間隔小于所述消息的生存周期。
5.如權利要求2~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在所述消息延長后的超時時間間隔內收到所述消息的確認消息,還包括:
將所述超時時間間隔更新為延長前的值。
6.一種消息的超時時間間隔的調整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往返時間確定單元,用于根據消息的發送時間,以及在設定的超時時間間隔內接收到該消息的確認消息的時間,確定消息的往返時間的實際值;
超時時間間隔更新單元,用于根據所述消息的往返時間的實際值,更新所述消息的往返時間的期望值;根據所述消息的往返時間的實際值以及更新后的所述期望值,更新所述消息的往返時間的實際值與期望值之間的偏差值;根據更新后的所述期望值與設定倍數的更新后的所述偏差值之和,乘以用于承載所述消息的通信會話中消息的承載數量與消息的最大承載數量之間的比值,得到所述超時時間間隔。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通信會話超時判斷單元,用于在設定的超時時間間隔內未接收到所述消息的確認消息時,判斷所述通信會話是否超時;
所述超時時間間隔更新單元還用于,當所述通信會話超時判斷單元確定所述通信會話超時時,延長所述消息的超時時間間隔。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時時間間隔更新單元還用于,在所述消息延長后的超時時間間隔內收到所述消息的確認消息時,將所述超時時間間隔更新為延長前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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