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青藤堿-和樸酚組合物和以它作為具有協同作用的有效成分的抗血管新生藥物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239285.9 | 申請日: | 2008-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448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23 |
| 發明(設計)人: | 李梢;張寧波;張博 | 申請(專利權)人: | 清華大學 |
| 主分類號: | A61K31/485 | 分類號: | A61K31/485;A61K31/05;A61P35/00;A61P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恒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11324 | 代理人: | 李強;吳云華 |
| 地址: | 100***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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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青藤堿 組合 作為 具有 協同 作用 有效成分 血管 新生 藥物 | ||
1.一種抗血管新生的藥物組合物,其中包括青藤堿與和樸酚兩種活性成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青藤堿與和樸酚的配比為:1∶0.00001-0.00001∶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青藤堿與和樸酚的劑量配比在100μM∶20μM-200μM∶40μM的范圍內。
4.一種組合物,該組合物由青藤堿與和樸酚組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青藤堿與和樸酚的配比為:1∶0.00001-0.00001∶1。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青藤堿與和樸酚的劑量配比在100μM∶20μM-200μM∶40μM的范圍內,臨床用量按相應比例計算。
7.一種組合物作為抗血管新生藥物的有效成分的應用,該組合物由青藤堿與和樸酚組成。
8.根據權利要求7的應用,青藤堿與和樸酚的配比為:1∶0.00001-0.00001∶1。
9.可作為抗血管新生藥物的有效成分的一種組合物,所述組合物由青藤堿與和樸酚組成。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青藤堿與和樸酚的配比為:1∶0.00001-0.0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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