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利用硼氫化物組合物自發(fā)制氫的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810219455.7 | 申請日: | 2008-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28756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5-13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沈培康;招睿雄;黃岳強;方翔;趙祖珍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中山大學(xué) |
| 主分類號: | C01B3/06 | 分類號: | C01B3/06 |
| 代理公司: | 廣州粵高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淑珍 |
| 地址: | 510275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利用 氫化物 組合 自發(fā) 方法 | ||
1、利用硼氫化物組合物自發(fā)制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步驟:
(1)將硼氫化物、活化劑和填充劑分別干燥、粉碎,然后混合均勻得硼氫化物組合物,所述硼氫化物與活化劑的重量比為99:1~5:1,所述活化劑與填充劑的重量比為1:1~1:10;所述活化劑為氯化鈷、氯化鎳、氯化鐵、硝酸鈷、硫酸鈷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所述填充劑為碳粉、碳納米管、氧化鋁、氧化硅、沸石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2)將步驟(1)得到的硼氫化物組合物加入水中,即可穩(wěn)定地產(chǎn)生氫氣。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硼氫化物為硼氫化鈉、硼氫化鉀、硼氫化鋰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改變步驟(1)所述硼氫化物組合物的組成比例,或改變步驟(2)中硼氫化物組合物與水的比例來控制產(chǎn)生氫氣的速度。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硼氫化物組合物與水的重量比為1:20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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