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局域網數據傳輸系統及其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173721.7 | 申請日: | 2008-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74091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2-25 |
| 發明(設計)人: | 徐昌根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L12/28 | 分類號: | H04L12/28;H04Q7/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錢大勇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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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 局域網 數據傳輸 系統 及其 方法 | ||
1.一種可用于無線局域網(LAN)的數據傳輸系統,該系統包括:
接入點,用于控制多個站點之間的無線通信;以及
至少一個所述站點,其連接到該接入點,并且受限工作在基礎設施模式下以進行數據傳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當該至少一個站點向位于該至少一個站點的最大額定發送功率范圍外的另一站點發送數據時,工作在基礎設施模式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該至少一個站點限制基礎設施模式,以便向位于該至少一個站點的最大額定發送功率范圍內的另一站點直接發送數據。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該至少一個站點設置數據傳輸幀中包含的媒體訪問控制(MAC)報頭的地址字段,以便限制基礎設施模式。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該至少一個站點設置包含在該幀中的地址字段的信息的接入點信息以使得不能接收數據,并且設置位于該至少一個站點的最大額定發送功率范圍內的另一站點的信息以使得可以接收數據。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作為在向另一站點直接發送數據之前的準備步驟,該至少一個站點向該接入點發送請求發送(RTS)幀并從該接入點接收清理待發(CTS)幀,以便清理媒體。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該至少一個站點在確定另一站點是否能夠接收數據之后發送數據,以便防止數據沖突。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該至少一個站點根據另一站點與位于該至少一個站點的最大額定發送功率范圍內的接入點之間交換的數據以及RTS幀和CTS幀中包含的信息,來確定另一站點是否能夠接收數據。
9.一種多個站點之間使用接入點進行無線通信的無線局域網數據傳輸方法,該方法包括:
至少一個站點確定將要接收數據的對應站點是否位于該至少一個站點的最大額定發送功率范圍內;和
如果對應站點位于該至少一個站點的最大額定發送功率范圍內,則該至少一個站點不通過接入點而向對應站點直接發送數據。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線局域網數據傳輸方法,其中,如果該至少一個站點向對應站點直接發送數據,則設置數據傳輸幀中包含的媒體訪問控制(MAC)報頭的地址字段信息。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線局域網數據傳輸方法,其中,在直接發送數據之前,該至少一個站點向接入點發送請求發送(RTS)幀,并從接入點接收清理待發(CTS)幀,以便清理媒體。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線局域網數據傳輸方法,其中該至少一個站點在確定該對應站點是否可以接收數據之后向對應站點發送數據,以便防止數據沖突。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無線局域網數據傳輸方法,其中該至少一個站點根據另一站點與位于該至少一個站點的最大額定發送功率范圍內的接入點之間交換的數據以及RTS幀和CTS幀中包含的信息,來確定另一站點是否能夠接收數據。
14.一種可用于無線局域網(LAN)的數據傳輸系統,該系統包括:
一個站點,無線連接到接入點和另一站點,以通過該接入點向另一站點發送數據,并且根據該另一站點是否在接收數據的范圍內的確定結果來向該另一站點直接發送數據。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當所述另一站點在該范圍外時,該站點通過接入點向另一站點發送數據。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
所述范圍是該站點的最大額定發送功率范圍;以及
該其他站點位于可與該站點交換數據的可達范圍內。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所述站點根據另一站點是否在接收數據的范圍內的確定結果,不通過接入點而向另一站點直接發送數據。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所述站點與接入點進行通信以便獲得另一站點的信息,并且根據該信息不使用接入點而與另一站點進行通信以發送數據。
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數據傳輸系統,其中所述站點向另一站點發送信號,并且另一站點向所述站點直接發送響應,以使得所述站點確定另一站點在該范圍內并根據該確定結果向另一站點發送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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