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作業車用的發動機轉速控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168740.0 | 申請日: | 2008-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92087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2-02 |
| 發明(設計)人: | 西榮治;岡部伸行;吉川研治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久保田 |
| 主分類號: | F02D11/10 | 分類號: | F02D11/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溫大鵬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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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作業 發動機 轉速 控制系統 | ||
1.一種作業車用的發動機轉速控制系統,包括:
踏板傳感器(32),檢測加速踏板(31)的操作位置;
腳加速控制部,執行以與前述踏板傳感器的輸出對應的發動機轉速 為目標轉速的腳加速控制;
桿傳感器(34),檢測加速桿(31)的操作位置;
手加速控制部(52),執行以與前述桿傳感器的輸出對應的發動機 轉速為目標轉速的手加速控制;
人為操作式的輸入設備(37、38);
存儲機構(56),存儲規定的發動機轉速;和
恒定旋轉控制部(53),根據針對前述輸入設備的輸入操作,執行 以前述存儲機構中存儲的發動機轉速為目標轉速的恒定旋轉控制;其特 征在于,
如果在與前述桿傳感器(34)的輸出對應的發動機轉速高于空載轉 速時操作前述輸入設備(37、38),則執行前述恒定旋轉控制,
如果在與前述桿傳感器(34)的輸出對應的發動機轉速為空載轉速 以下時操作前述輸入設備(37、38),則不執行前述恒定旋轉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動機轉速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如果在前述恒定旋轉控制的執行過程中操作了前述輸入設備(37、 38),則根據該操作中止執行中的恒定旋轉控制,并且,執行前述腳加 速控制與前述手加速控制中目標發動機轉速較高的加速控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動機轉速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如果在前述恒定旋轉控制的執行過程中,與前述踏板傳感器(32) 的輸出對應的發動機轉速高于前述存儲機構(56)中存儲的發動機轉速, 則優先于前述恒定旋轉控制而執行前述腳加速控制,
且如果在前述腳加速控制的優先執行過程中,與前述踏板傳感器 (32)的輸出對應的發動機轉速低于前述存儲機構(56)中存儲的發動 機轉速,則中止前述腳加速控制,再次開始前述恒定旋轉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動機轉速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在前述恒定旋轉控制的執行過程中,檢測到前述加速桿(33)向 目標發動機轉速降低的方向的操作,且基于該操作的目標發動機轉速低 于前述存儲機構(56)中存儲的發動機轉速時,中止前述恒定旋轉控制, 并且,執行前述腳加速控制與前述手加速控制中目標發動機轉速較高的 加速控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動機轉速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在前述恒定旋轉控制的執行過程中,檢測到目標發動機轉速成為 空載轉速以下的前述加速桿(33)的操作時,中止前述恒定旋轉控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動機轉速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在前述恒定旋轉控制的執行過程中,檢測到前述加速桿(33)向 目標發動機轉速增高的方向的操作,且基于該操作的目標發動機轉速高 于前述存儲機構(56)中存儲的發動機轉速時,中止前述恒定旋轉控制, 并且,執行前述腳加速控制與前述手加速控制中目標發動機轉速較高的 加速控制。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發動機轉速控制系統,其 特征在于,
還具備:設定發動機轉速的上限的上限設定機構(35);和執行上 限旋轉控制的上限旋轉控制部,前述上限旋轉控制是指將目標發動機轉 速限制為由前述上限設定機構(35)設定的上限轉速;
如果在前述恒定旋轉控制的執行過程中,由前述上限設定機構(35) 設定的上限轉速低于前述存儲機構(56)中存儲的發動機轉速,則優先 于前述恒定旋轉控制而執行前述上限旋轉控制,
如果在該上限旋轉控制的優先執行過程中,前述上限轉速高于前述 存儲機構(56)中存儲的發動機轉速,則中止前述上限旋轉控制,再次 執行前述恒定旋轉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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