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上行調度授權的發送方法及裝置、基站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129666.1 | 申請日: | 2008-08-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457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2-10 |
| 發明(設計)人: | 程翔;張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18 | 分類號: | H04L1/18;H04W72/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尚志峰;吳孟秋 |
| 地址: | 518057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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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上行 調度 授權 發送 方法 裝置 基站 | ||
1.一種上行調度授權的發送方法,用于基站向終端發送上行調度 授權,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設置用于指示新數據的新數據指示符,其中,所述新數據 指示符占用一個比特;
基站執行向終端發送上行鏈路授權的首傳處理,在所述首 傳處理中,對新數據指示符執行加1操作,并在所述上行鏈路 授權中攜帶執行加1操作后的新數據指示符、冗余版本信息、 調制編碼方案信息;
在所述上行鏈路授權對應的新數據首傳異常的情況下,將 所述執行加1操作后的新數據指示符作為需要對其執行加1操 作的新數據指示符,并重新執行所述首傳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首傳異常包括 以下之一:
所述上行鏈路授權丟失,所述終端沒有進行所述新數據的 上行傳輸,導致所述基站沒有接收到所述新數據;
所述終端接收到所述上行鏈路授權后發送的所述新數據 丟失,導致所述基站沒有接收到所述新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基站接收來自所述終端的上行數據;
在由于對所述上行數據的錯誤解碼而不能獲得所述新數 據的情況下,所述基站執行向所述終端發送上行鏈路授權的重 傳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重傳處理中:
在所述上行鏈路授權中攜帶所述首傳處理中的所述執行 加1操作后的新數據指示符、新的冗余版本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來自所述終 端的上行數據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終端接收到所述上行鏈路授權;
所述終端在所述上行鏈路授權指定的上行鏈路資源上,以 所述調制編碼方案信息所指示的調制編碼方案進行所述新數 據的上行數據傳輸。
6.一種上行調度授權的發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設置模塊,設置用于指示新數據的新數據指示符,并對所 述新數據指示符設置初始值,其中,所述新數據指示符占用一 個比特;
操作模塊,用于對新數據指示符執行加1操作;
首傳模塊,用于向終端發送上行鏈路授權,并在所述上行 鏈路授權中攜帶所述操作模塊執行加1操作后的新數據指示 符、冗余版本信息、調制編碼方案信息;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來自終端的上行數據;
調度模塊,用于在所述接收模塊沒有接收到所述上行數據 時,調用所述操作模塊和所述首傳模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模塊沒有 接收到所述上行數據具體包括以下之一:
所述上行鏈路授權丟失,所述終端沒有進行所述新數據的 上行傳輸,導致所述接收模塊沒有接收到上行數據;
所述終端接收到所述上行鏈路授權后發送的所述新數據 丟失,導致所述接收模塊沒有接收到上行數據。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被所述調度模塊 調用時,所述操作模塊將所述執行加1操作后的新數據指示符 作為當前需要對其執行加1操作的新數據指示符。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解碼模塊,用于對所述接收模塊接收的所述上行數據進行 解碼,以獲取終端發送的新數據;
重傳模塊,用于向終端發送上行鏈路授權,并在所述上行 鏈路授權中攜帶所述首傳模塊使用的所述執行加1操作后的 新數據指示符、新的冗余版本信息;
所述調度模塊還用于在所述解碼模塊解碼失敗的情況下 調用所述重傳模塊。
10.一種基站,包括根據權利要求6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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