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接收裝置、天線以及接合電纜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091680.7 | 申請日: | 2008-04-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8674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15 |
| 發明(設計)人: | 向幸市;吉野功高;小森千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B1/16 | 分類號: | H04B1/16;H04B1/18;H01Q1/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郭定輝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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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接收 裝置 天線 以及 接合 電纜 | ||
1.一種接收裝置,包括:
傳輸部分,包括被配置為傳輸在主體裝置中產生的信號和/或功率的多條傳輸電纜;
天線部分,沿著從在該主體裝置側提供的該傳輸電纜的端到該主體裝置側端與該傳輸電纜的其他端之間的預定點的該傳輸電纜提供該天線部分,以便該天線部分和該傳輸電纜形成用于傳輸高頻信號的路徑;
高頻消除電路,在該傳輸電纜的該主體裝置側端上提供該高頻消除電路,并將其配置為消除高頻信號從至少一個該傳輸電纜進入該主體裝置;以及
調諧器,被配置為將在該主體裝置側提供的該天線部分的一端連接到天線輸入端子,并且被配置為接收落入第一頻帶內的廣播波,其中該第一頻帶與該天線部分的長度相對應,
其中該天線部分的另一端是開放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該天線部分是沿著該傳輸電纜提供的至少一條電纜,以及
其中該傳輸路徑包括并行線路,該并行線路包括該傳輸電纜和該天線部分的電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在該傳輸電纜的其他端上提供至少一個揚聲器,以及
其中在該主體裝置中產生的信號是驅動該揚聲器的音頻信號。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在該天線部分的一端限定的預定點處提供中繼該傳輸電纜的至少一個插頭和至少一個插孔,所述端在該揚聲器側提供。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該傳輸電纜是至少包括被配置為傳輸右聲道音頻信號的電纜、被配置為傳輸左聲道音頻信號的電纜以及作為準備用于右和左聲道音頻信號的地線而提供的電纜的多條電纜,
其中該天線部分的至少一條電纜的數目與該傳輸電纜的數目相同,以及
其中將該多條電纜連接到該天線部分的主體裝置側端,并且將該天線部分連接到該天線輸入端子。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將該天線部分的長度設置到落入該第一頻帶內的廣播波的長度的四分之n,其中n表示奇數。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該傳輸電纜的主體裝置側端與該天線部分的主體裝置側端通過濾波器電路彼此連接,以及
其中該調諧器進一步接收落入第二頻帶內的廣播波,其中該第二頻帶與該傳輸電纜的長度相對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將該傳輸電纜的長度設置到落入該第二頻帶內的廣播波的長度的四分之n。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該天線部分是圍繞該傳輸電纜的涂層棒,以及
其中該傳輸路徑是包括該傳輸電纜和該涂層棒的同軸傳輸路徑。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在該傳輸電纜的其他端上提供至少一個揚聲器,以及
其中在該主體裝置中產生的信號是驅動該揚聲器的音頻信號。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在該揚聲器側提供的該天線部分的一端上限定的預定點處提供中繼該傳輸電纜的至少一個插孔和至少一個插頭。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該傳輸電纜是至少包括被配置為傳輸右聲道音頻信號的電纜、被配置為傳輸左聲道音頻信號的電纜以及作為準備用于該右和左聲道音頻信號的地線而提供的電纜的多條電纜。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將該天線部分的長度設置到落入該第一頻帶內的廣播波的長度的四分之n,其中n表示奇數。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該傳輸電纜的主體裝置側端與該天線部分的主體裝置側端通過濾波器電路彼此連接,以及
其中該調諧器進一步接收落入第二頻帶內的廣播波,其中該第二頻帶與該傳輸電纜的長度相對應。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接收裝置,其中將該傳輸電纜的長度設置到落入該第二頻帶內的廣播波的長度的四分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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