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操作地分配驅動力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087163.2 | 申請日: | 2008-03-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15122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2-03 |
| 發明(設計)人: | 山村卓也;后田祐一;澤瀨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自動車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H48/22 | 分類號: | F16H48/2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徐申民;孫敬國 |
| 地址: | 日本國東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操作 分配 驅動力 裝置 | ||
1.一種可操作地分配驅動力至車輛的左右車輪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差速機構,可操作地將來自車輛驅動源的驅動力作為已分配驅動力,分配至左右車輪,同時允許左右車輪之間的轉速差;
驅動力調節器,可操作地調節每一個已分配驅動力;
差速限制器,通過將限制扭矩施加到差速機構,可操作地限制左右車輪之間的轉速差;和
殼體,包括第一壁,其以液體密閉的方式分隔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所述第一區域容納差速機構和差速限制器并儲存第一油,所述第二區域容納驅動力調節器并儲存不同于第一油的第二油;
其中,所述差速機構位于左輪軸與右輪軸上,所述差速限制器位于與所述驅動力調節器相反的一側,且所述差速限制器與所述差速機構沿著所述左右車輪的轉軸同軸地安裝;
其中,所述差速限制器包括摩擦離合器,適用于與所述差速機構嚙合,從而應用限制扭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
所述第一區域包括:
容納差速限制器的第三區域;和
容納差速機構的第四區域;
所述第四區域位于所述第三區域和所述第二區域之間;并且
所述殼體包括分隔所述第三區域和所述第四區域的第二壁。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
面向所述第四區域的第二壁的第一表面形成有多個肋,所述多個肋具有沿著左右車輪的軸向延伸的第一部分,和沿著徑向延伸的第二部分。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
所述差速限制器包括:
推動器,可操作地在軸向推動所述摩擦離合器,以使得所述摩擦離合器與所述差速機構嚙合;并且
當所述摩擦離合器與所述差速結構嚙合時,所述摩擦離合器進入與面向所述第三區域的第二壁的第二表面的接觸。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三菱自動車工業株式會社,未經三菱自動車工業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810087163.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