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非水性導電納米油墨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085925.5 | 申請日: | 2008-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08075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2-23 |
| 發明(設計)人: | 李貴鐘;金東勛;崔準洛;鄭在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9D11/00 | 分類號: | C09D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章社杲;李丙林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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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性 導電 納米 油墨 組合 | ||
1.一種非水性導電納米油墨組合物,包括20至85重量份的選自 銀、銅、鎳、鉑、鈀、和金的金屬納米顆粒;0.5至10重量份 的具有酸酐基團的聚合物;15至80重量份的非水性有機溶劑, 所述具有酸酐基團的聚合物是選自由以下構成的組中的至少 一種:聚(馬來酸酐-交-十八烯)、聚(馬來酸酐-交-十二烯)、 聚(馬來酸酐-交-十六烯)、聚(琥珀酸酐-交-十八烯)、聚(琥 珀酸酐-交-十二烯)以及聚(琥珀酸酐-交-十六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性導電納米油墨組合物,進一步包 括具有酸酐基團的單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非水性導電納米油墨組合物,其中,所 述具有酸酐基團的單體是十二烯基琥珀酸酐(DDSA)、或者 十六烯基琥珀酸酐(HDSA)。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性導電納米油墨組合物,其中,所 述非水性有機溶劑是選自由以下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甲 苯、己烷、環己烷、癸烷、十二烷、十四烷、十六烷、十八烷 以及十八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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