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電元件、背光模塊裝置和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083017.2 | 申請日: | 2008-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76871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01 |
| 發明(設計)人: | 林鼎洋;歐震;賴世國 | 申請(專利權)人: | 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L33/00 | 分類號: | H01L33/00;G02F1/13357;H05B37/00;H05B37/02;F21V23/00;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彭久云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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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電 元件 背光 模塊 裝置 照明 | ||
1.一種光電元件,由發光二極管管芯所構成,該光電元件包含:
透明基板;
多層磷化鋁鎵銦外延層結構,位于該透明基板上方,其中該外延層結構包括第一導電性半導體層、有源層及第二導電性半導體層;
第一歐姆接點金屬電極層,與該第一導電性半導體層電性連結;
第二歐姆接點金屬電極層,與該第二導電性半導體層電性連結;以及
第一釘線電極及第二釘線電極,位于該多層外延層結構上方的平面上,該發光二極管管芯與該平面相交的部分界定管芯面,該第一釘線電極覆蓋于該管芯面的幾何中心上,該第二釘線電極與該幾何中心之間有預定距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透明基板可通過透明黏結層與該多層磷化鋁鎵銦外延層結構黏結,且該透明黏結層的材料可為環氧樹脂、聚酰亞胺、過氟環丁烷、苯并環丁烷、旋涂式玻璃或硅樹脂。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多層磷化鋁鎵銦外延層結構與該第一釘線電極、該第二釘線電極之間還包含反射層。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第一釘線電極可通過連溝道與該第一導電性半導體層電性連結。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第一釘線電極與該第二釘線電極之間被隔絕溝槽所隔離,且該隔絕溝槽將該有源層中的一部分隔離成二分離部分。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第一釘線電極及該第二釘線電極二者所占面積總和小于該管芯面面積的15%;或約占該管芯面面積的65-80%。
7.一種光電元件,包含:
多層外延層,包含第一電性半導體層、有源層與第二電性半導體層;
第一歐姆接點金屬電極層,位于該第一電性半導體層的一側且具有第一圖案;
第一釘線電極,位于該第一電性半導體層的另一側而與該第一歐姆接點金屬電極層相對;以及
連溝道,通過該第一電性半導體層,使該第一歐姆接點金屬電極層與該第一釘線電極電性連結,其中該連溝道電性連接該第一圖案。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第一圖案具有連溝道位置與該連溝道電性連接,且該第一歐姆接點金屬電極層所形成的平面具有中心、四個角落與四個側邊,其中該連溝道位置位于該中心的位置。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第一圖案為單個或多個環狀圖案,連接并環繞該連溝道位置;或該第一圖案為螺旋狀圖案,連接并環繞該連溝道位置;或該第一圖案具有指狀部,連接該連溝道位置并向該四個角落其中之一延伸;或該第一圖案具有指狀部,連接該連溝道位置并沿著該四個側邊其中之一平行或垂直延伸;或該第一圖案為網狀圖案。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第一圖案具有連溝道位置與該連溝道電性連接,且該第一歐姆接點金屬電極層所形成的平面具有中心、四個角落與四個側邊,其中該連溝道位置位于該四個角落中的第一角落的位置。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第一圖案具有指狀部連結該連溝道位置;該指狀部與該側邊平行或垂直而延伸,或朝與該第一角落相對的角落的方向延伸。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第一圖案具有連溝道位置與該連溝道電性連接,且該第一歐姆接點金屬電極層所形成的平面具有中心、四個角落與四個側邊,其中該連溝道位置位于該四個側邊中的第一側邊的位置。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第一圖案具有指狀部連接該連溝道位置;該指狀部沿著該第一側邊上下平行延伸出去而形成雙臂圖案,或向與該第一側邊相對的另一側邊延伸;或向與該連溝道位置相距較遠之一角落延伸。
14.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電元件,還包含第二歐姆接點金屬電極層,電性連結該第二電性半導體層與第二釘線電極,其中該第二歐姆接點金屬電極層具有第二圖案。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第一圖案與該第二圖案可以是完全不重疊而交錯、部分重疊而交叉、或完全重疊。
16.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電元件,其中該連溝道可以是單個或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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