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治療細胞學分類腺癌的中藥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049996.X | 申請日: | 2008-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93060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29 |
| 發明(設計)人: | 許宗寬;許博銓;王建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許宗寬 |
| 主分類號: | A61K36/896 | 分類號: | A61K36/896;A61P35/00;A61K35/56;A61K35/55;A61K35/36 |
| 代理公司: | 鄭州科維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欣棠;張國文 |
| 地址: | 450053河南省鄭州市南陽***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治療 細胞學 分類 腺癌 中藥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抗癌藥作用獨特的治療細胞學分類腺癌的中藥,用于治療腺癌、胃癌、腸癌、乳腺癌、肝癌、周圍性肺癌,其功能:扶正固本,扶正祛邪,滋陰潛陽,清熱解毒,軟堅散結,活血化瘀,提高人體免疫力,具有殺傷癌細胞的活力,對正常細胞無明顯毒性作用。
背景技術:
細胞學分類腺癌;臨床多見于胃癌、腸癌、乳腺癌、肝癌、周圍性肺癌;發病率高,早期不易發現,臨床所見大部分屬中晚期,手術和化療的局限性,無法解決癌嘚浸潤和轉移;這一腫瘤治愈率不易提高的難題,盡管化療具有全身治療的潛能,但化療藥物對正常細胞、組織的毒副作用,使病人難以接受連續治療,遠期療效不理想。因此,我國傳統中醫藥對癌癥的治療有著獨特的優勢,并形成了扶正固本,扶正祛邪,滋陰潛陽,清熱解毒,軟堅散結,活血化瘀的理論體系和臨床驗證。用中藥有效抗癌,是國內外學者、醫家關注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治療細胞分類腺癌的藥物存在不足而提供一種以方便而有效地解決治療細胞學分類腺癌的用藥問題的治療細胞學分類腺癌的中藥。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由下列各中藥原料按重量百分比制備而成:人參14%、三七(三七參)13%,制鱉甲13%,人工麝香1%,制龜板13%,炮山甲13%,沉香15%,蚤休13%,藤黃1%,蟾皮4%;將上述中藥原料研成中藥粉即可。
本發明根據中醫藥理論,癌癥多由情志,內傷于憂怒;飲食致腸滿;起居不節,用力過度所致六輸不通,溫氣不行,凝血蘊裹而不散,津液凝澀,著而不去,而積成矣。上述之病因而致氣滯血瘀,熱毒內蘊邪氣稽留,凝注堅硬;臟腑功能失調,氣血雙虛,經絡瘀阻,正氣虛,瘀毒內結,久之結成頑巖之疾——癌。其治療采用扶正固本,扶正祛邪,清熱解毒,軟堅散結,活血化瘀;其則治:“結者散之,堅者削之。”;以達標本兼之目的。據上述原理采用:人參,三七(三七參),制鱉甲,人工麝香,制龜板,炮山甲,沉香,蚤休,藤黃,蟾皮等中藥制成中藥粉即可。本發明配伍合理科學,原藥材藥源豐富,服用方便,無毒副作用,療效好。易于推廣使用。為胃癌,腸癌,肝癌等細胞分類腺癌患者作出貢獻。
由上述之論,其治則:扶正固本,扶正祛邪;并遵《素向·至真要大論》所立治則:“結者散之,堅者削之......”;方解:人參.三七(三七參),生津養陰,扶正固本,活血化瘀;制鱉甲,制龜板,炮山甲,滋陰潛陽,祛瘀散結,消腫;沉香:降氣溫中止痛;蚤休:清熱解毒,消腫;藤黃,蟾皮,人工麝香:清熱解毒,活血化瘀,祛腐生新,止痛散結;上述多味中藥組成,充分發揮藥物療效,散之削之,抑制癌腫組織,代之新生正常細胞,可謂具有“祛腐生新”,“扶正祛邪”,“祛邪而不傷正”之作用。
一、中草藥治療惡性腫瘤的療效判斷標準:
(一)治愈:癥狀,客觀檢查陽性體征完全消失,恢復一定勞動能力,連續觀察3年以上無復發者。
(二)臨床治愈:癥狀及客觀檢查陽性征象消失,恢復一定勞動能力;
1級:連續觀察1年以上無復發者;
2級:連續觀察半年至1年無復發者;
3級:連續觀察2——6個月無復發者。
(三)顯效:癥狀基本消失,病灶縮小一半以上,其他客觀檢查有明顯好轉。
1級:觀察半年以上不再發展者;
2級:觀察2-6個月不再發展者。
(四)有效:癥狀有所改善,病灶基本穩定,觀察在1個月以上者;
(五)無效:癥狀及客觀檢查無改善,或僅有短期改善,而又迅速惡化者。
二、實體瘤的療效標準
(一)可測量的病變:CR可見的病變完全消失,超過1個月。PR腫塊縮小50%以上,時間不少于4周。
測量可采用雙徑測量或單徑測量:
1.雙徑測量A.單個病變:腫瘤面積(指腫塊兩個最大垂徑的乘積)縮小≥50%。
2.多個病變:
多個病變最大垂徑乘積之和減少50%以上。
NC腫塊縮小不及50%或增大未超過25%。
PD一個或多個病變增大25%以上或出現新病變。
(二)不可測量的病變
CR所有癥狀:體征完全消失至少4周。
PR腫瘤大小估計減少≥50%至少4周。
NC病情無明顯變化至少4周,腫瘤大小估計增大不到25%,減小不足50%。
(三)骨轉移
CR?X線及掃描等檢查,原有病變完全消失至少4周。
PR溶骨性病灶部分縮小,鈣化或成骨病變密度減低,至少4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許宗寬,未經許宗寬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810049996.X/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廢舊橡膠的生物脫硫方法
- 下一篇:處理盒和圖像形成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