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含氧化合物轉化制低碳烯烴的再生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43247.6 | 申請日: | 2008-04-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7428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01 |
| 發明(設計)人: | 王洪濤;齊國禎;鐘思青;金永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29/90 | 分類號: | B01J29/90;C07C1/20;C07C11/02;C10G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東方易知識產權事務所 | 代理人: | 沈原 |
| 地址: | 100029***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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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氧化 轉化 制低碳 烯烴 再生 裝置 | ||
1、一種含氧化合物轉化制低碳烯烴的再生裝置,主要包括:再生器沉降段(1)及燒焦罐(2);燒焦罐(2)側下部開有催化劑入口(3),燒焦罐(2)下部開有再生介質入口(5),側邊開有再生介質補充入口(6),上部經過粗旋與再生器沉降段(1)相連,再生器沉降段(1)側下部開有催化劑出口(4),內設旋風分離器(7),上部開有煙氣出口(8),側下方開口接催化劑循環管(10)去燒焦罐底部,催化劑循環管(10)安裝外取熱器(9),催化劑循環量由閥(11)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含氧化合物轉化制低碳烯烴的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燒焦罐為快速床,燒焦罐(2)側邊開有再生介質補充入口(6),燒焦罐(2)與再生器沉降段的直徑之比為0.1~0.9∶1;燒焦罐(2)側邊再生介質補充入口(6)數量為1~10個;最下方的再生介質補充入口到燒焦罐底部的距離為整個燒焦罐高度的0.1~1,各補充入口之間的間距為燒焦罐高度的0.1~0.9。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含氧化合物轉化制低碳烯烴的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燒焦罐(2)與再生器沉降段的直徑之比為0.3~0.6∶1;燒焦罐(2)側邊再生介質補充入口(6)數量為1~4個;最下方的再生介質補充入口到燒焦罐底部的距離為整個燒焦罐高度的0.2~0.8,各補充入口之間的間距為燒焦罐高度的0.2~0.4。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含氧化合物轉化制低碳烯烴的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燒焦罐(2)側邊所補充的再生介質或燒焦罐(2)下部的再生介質入口(5)的再生介質為一種或為兩種以上再生介質混合而成,再生介質包括:煙氣出口(8)出去的煙氣、空氣、氧氣或氮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含氧化合物轉化制低碳烯烴的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兩種以上再生介質混合時以摩爾比計氮氣占混合再生介質的1~99.9%。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含氧化合物轉化制低碳烯烴的再生裝置,其特征在于兩種以上再生介質混合時以摩爾比計氮氣占混合再生介質的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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