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氣壓式除水裝置的隔層組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043109.8 | 申請日: | 2008-0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13581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8-26 |
| 發明(設計)人: | 李志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栢輝 |
| 主分類號: | B01D45/08 | 分類號: | B01D45/08;B01D53/26;F04B39/16 |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蔡光亮 |
| 地址: | 中國***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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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氣壓 裝置 隔層 | ||
1.一種氣壓式除水裝置的隔層組,其特征在于:設置在氣壓式除水裝置內,所述氣壓式除水裝置包括筒體及頂蓋,所述頂蓋設置于筒體的一端,所述頂蓋又具一入口通道及一出口通道,且該二通道分別向外及向所述筒體內開放;
所述隔層組由若干隔層結構可拆卸地疊設而成,該各隔層結構一端設有凹陷空間,所述各隔層結構在其凹陷空間的相對端設一凸部,該各隔層結構上開設一貫穿其凹陷空間與凸部的透孔,所述各隔層結構的凸部與凹陷空間配合成型為相似形,使所述各隔層結構可以其凸部配合另一隔層結構的凹陷空間而疊設成所述隔層組,其中一隔層結構以其凹陷空間的相對端組配在所述頂蓋,且與所述頂蓋組配的隔層結構其透孔又與所述頂蓋的入口通道連通,與所述頂蓋組配的隔層結構和其余隔層結構則疊設形成所述隔層組,相疊設的該些隔層結構分別以透孔與另一隔層結構的凹陷空間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壓式除水裝置的隔層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各隔層結構的透孔直徑范圍為3厘米至10厘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壓式除水裝置的隔層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各隔層結構的凸部為錐狀。
4.一種氣壓式除水裝置的隔層組,其特征在于:設置在氣壓式除水裝置內,所述氣壓式除水裝置包括筒體、頂蓋及導氣件,所述頂蓋設置于所述筒體的一端,所述頂蓋又具一入口通道及一出口通道,且該二通道分別向外及向所述筒體內開放,所述導氣件具一通孔,且所述導氣件一端設置?于所述頂蓋并與所述入口通道連通,且所述導氣件位于所述筒體內;
所述隔層組由若干隔層結構可拆卸地疊設而成,所述各隔層結構一端設有凹陷空間,所述各隔層結構在其凹陷空間的相對端設一凸部,所述各隔層結構上開設一貫穿其凹陷空間與凸部的透孔,所述各隔層結構的凸部與凹陷空間配合成型為相似形,使所述各隔層結構可以其凸部配合另一隔層結構的凹陷空間而疊設成所述隔層組,其中一隔層結構以其凹陷空間的相對端組配在所述導氣件的另一端,且與所述導氣件組配的隔層結構其透孔又與所述導氣件的透孔連通,與所述導氣件組配的隔層結構和其余隔層結構則疊設成所述隔層組,相疊設的該些隔層結構分別以透孔與另一隔層結構的凹陷空間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氣壓式除水裝置的隔層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各隔層結構的凸部為錐狀。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氣壓式除水裝置的隔層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氣件上另設置一隔管,所述隔管又套于所述隔層組外。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氣壓式除水裝置的隔層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氣件開設若干螺孔,所述各隔層結構亦設置若干穿孔,且以若干螺絲分別貫穿所述各隔層結構的該些穿孔與所述導氣件的該些螺孔鎖合,以此結合所述各隔層結構成所述隔層組,并將所述隔層組組配在所述導氣件上。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氣壓式除水裝置的隔層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氣件設置內螺紋,所述各隔層結構在其凹陷空間的相對端設一凸部,所述各凸部被所述各透孔貫穿,所述各隔層結構的凸部與凹陷空間配合成型為相似形,所述各隔層結構在凹陷空間設置內螺紋,在所述凸部設置外?螺紋,所述各隔層結構分別以其內螺紋與另一隔層結構的外螺紋鎖合,而將所述各隔層結構組裝疊設成所述隔層組,所述隔層組以其一隔層結構的外螺紋鎖合于所述導氣件的內螺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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