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改善協作用戶QoE的功率分配方法無效
申請號: | 200810040691.2 | 申請日: | 2008-07-17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94628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3-25 |
發明(設計)人: | 桂林卿;羅漢文;王超;郭佳;俞子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交通大學 |
主分類號: | H04Q7/32 | 分類號: | H04Q7/32;H04M1/73 |
代理公司: | 上海交達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王錫麟;王桂忠 |
地址: | 200240***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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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改善 協作 用戶 qoe 功率 分配 方法 | ||
1.一種協作通信中可改善協作用戶體驗質量的功率分配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源用戶向周圍的候選協作用戶發送協作請求;
步驟2:收到請求的候選協作用戶,按照以下順序進行比較,以判斷自己是否發送協作確認:剩余電量值與剩余電量門限的比較,信道質量是否足夠好,已貢獻電量與貢獻電量門限的比較;若該候選協作用戶被選為協作用戶,則向源用戶發送協作確認;
步驟3:源用戶根據收到的協作確認總數,向周圍的用戶發送功率分配信息;
步驟4:協作用戶以分配的功率值協助轉發數據;
所述的剩余電量門限定義為:協作用戶為了滿足自身的通信需求,所預留的最少電量,所述剩余電量門限是判斷候選協作用戶能否成為協作用戶的重要依據,當候選協作用戶的終端電池剩余電量不足剩余電量門限時,該用戶不能成為協作用戶來幫助源用戶發送數據,剩余電量門限的單位是毫安時mAh;
所述的貢獻電量門限定義為:協作用戶在進入半協作狀態之前,能為協作通信貢獻的最大電量,所述貢獻電量門限是判斷候選協作用戶能否成為協作用戶的重要依據,所述半協作狀態是協作用戶對每兩次協作請求只接受其中之一的狀態,當協作用戶已經貢獻的電量達到貢獻電量門限時,該用戶轉入半協作狀態,貢獻電量門限的單位是毫安時mAh;
所述的步驟3中,功率分配信息包含兩部分內容:應該平均分配給協作節點的功率值,和源節點希望發往目的節點的數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作通信中可改善協作用戶體驗質量的功率分配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步驟1中,協作請求消息包含的內容為:協作請求字符RTC。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作通信中可改善協作用戶體驗質量的功率分配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步驟2中,給兩個門限值設定可供參考的數值:剩余電量門限設定為電池容量的1/2,貢獻電量門限設定為電池容量的1/4。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作通信中可改善協作用戶體驗質量的功率分配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步驟2中,若該候選協作用戶成為協作用戶,則向源用戶發送協作確認字符:C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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