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溢煤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40217.X | 申請日: | 2008-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19658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1-06 |
| 發明(設計)人: | 郭春林;蔣衛良;張炳福;朱立平;史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煤炭科學研究總院上海分院 |
| 主分類號: | E21F13/00 | 分類號: | E21F13/00;B65G15/00;B65G15/58 |
| 代理公司: | 上海新天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褚 竺 |
| 地址: | 2000***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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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溢煤 裝置 | ||
1、一種防溢煤裝置,該裝置包括有輸送帶和托輥,其特征在于:裝置還包括有支架(1)、護罩(2)和擋板(3),一組支架(1)是固設在巷道中并沿著輸送帶(4)長度方向布設,各支架(1)對稱位于輸送帶(4)的兩側,在輸送帶(4)的上方位于各對支架(1)的內側固定設置有一組覆蓋輸送帶(4)全長的護罩(2),在每一個護罩(2)下方至少鉸接有一個擋板(3),在每一個護罩(2)下方兩側對應每一擋板(3)對稱設置有一單向止檔(22),單向止檔(22)的位置相對輸送帶(4)前進方向在擋板(3)的后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溢煤裝置,其特征是每個護罩(2)的框架(21)包括有前梁(211)、縱梁(212)、加強梁(213)和后梁(214),前梁(211)、加強梁(213)和后梁(214)呈拱形,二縱梁(212)兩端和中部分別在拱形底邊固接有前梁(211)、加強梁(213)和后梁(214),在前梁(211)、加強梁(213)和后梁(214)拱形外側固定覆蓋有護網(2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溢煤裝置,其特征是護罩(2)的兩側底邊(26)和對應的輸送帶(4)的兩側頂邊(41)之間的間隙不大于厘米。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溢煤裝置,其特征是護罩(2)的護網(25)是金屬絲網,其網眼尺寸不大于4×4厘米,或護網(25)是多孔的金屬板,其孔徑不大于5厘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溢煤裝置,其特征是護罩(2)上的單向止擋(22)的材質是鋼質管材、型材或板材,單向止擋(22)的兩端固定連接有框架(11)的前梁(211)、加強梁(213)或后梁(214)。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溢煤裝置,其特征是在每一個護罩(2)拱形頂部下方兩側對稱設置有至少一個鉸接環(23),鉸接環(23)包括有固定環(231)、連接環(232)和連接板(233),固定環(231)固定在拱形的前梁(211)、加強梁(213)或后梁(214)的拱頂和側邊連接轉角處,固定環(231)上套設有連接環(232),連接環(232)上套設有連接板(233),連接板(233)上設置有可鉸接擋板(3)穿伸轉銷的通孔(234)。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溢煤裝置,其特征是在每一護罩(2)框架(21)的前、后梁(211、214)近拱頂的兩外側對稱固定設置有可連接于支架(1)橫梁(11)上通孔(110)的固定件(14)。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溢煤裝置,其特征是擋板(3)為鋼板,其頂部形狀和拱形護罩(2)的拱頂對應相同,其底部呈弧形或平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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