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液體自吸流空氣凈化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31104.3 | 申請日: | 2008-04-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59354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9-10 |
| 發明(設計)人: | 姜大堅 | 申請(專利權)人: | 姜大堅 |
| 主分類號: | B01D47/02 | 分類號: | B01D47/02 |
| 代理公司: | 長沙星耀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寧星耀 |
| 地址: | 417500湖南省冷水***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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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液體 空氣 凈化器 | ||
1.一種液體自吸流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個設有溢流口的箱體,箱體內下部沿箱壁水平方向設有主液槽,主液槽環繞有至少3個分液槽,主液槽與分液槽連通,分液槽壁體上設有導流板框,導流板框中置有導流板,導流板框內壁和導流板面之間設有豎立的導流管;導流板框和導流板的頂部設有平板蓋,導流板框和導流板共同的頂部與平板蓋之間設有平板蓋支架;主液槽上方設有與平板蓋連接的壓力交換室,壓力交換室頂部高于平板蓋頂部;主液槽內設有包圍板,包圍板與平板蓋的邊緣及壓力交換室下端連結,箱體置于凈化器上部,凈化器下部設有高低可調的底座;還設有主液泵和副液泵,主液泵一端與循環水池連通,另一端經管道與進液口連通;副液泵一端與循環水池連通,另一端經管道與壓力交換室頂部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體自吸流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液槽寬度≥3mm,主液槽深度≥分液槽深度;分液槽寬度≥1mm,分液槽深度≥3mm。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體自吸流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板框的頂部到主液槽底部的垂直高度≥3mm;箱內所有導流板框的頂端在同一平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體自吸流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板上部置于導流板框中,下部伸出于箱體外,導流板的兩面設豎立的槽,與導流板框的壁組合成導流管,所述豎立的槽既可單獨設于導流板,也可設在導流板框與導流板兩面對應的導流板框內壁;箱內所有導流板的頂端在同一平面;導流板下部板面上設有豎立凸起的分液條。
5.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體自吸流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管的橫截面為不等邊三角形時,長邊與所對角的垂直高度小于3mm;為等邊三角形或正方形時,邊長小于3mm;為梯形或長方形時,兩短邊任意一邊長度小于3mm;為圓形時,直徑小于3mm;圓形時,弧線兩端的中點與弧頂之間的高度小于3mm。
6.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體自吸流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蓋是遮蓋住箱內所有導流板框及導流板頂端的平板,平板蓋與導流板框頂端的間隙小于3mm。
7.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液體自吸流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蓋是遮蓋住箱內所有導流板框及導流板頂端的平板,平板蓋支架高度小于3mm。
8.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體自吸流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力交換室寬度≥1mm,長度≥10mm,高度≥3mm;壓力交換室頂部設有壓力交換口,壓力交換口與輸液管或抽氣泵連接。
9.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體自吸流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包圍板上端與上部的平板蓋邊緣連結,與壓力交換室下端連結,包圍板下端與主液槽底部之間有間隔,間隔≥0.5mm。
10.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體自吸流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環水池液面與導流板框頂部之間的垂直高度≥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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