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液化砂土地基的抗震處理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29436.8 | 申請日: | 2008-07-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07604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1-19 |
| 發明(設計)人: | 黃騰;劉吉福;王盛源;許發明;譚祥韶;徐小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省航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7/34 | 分類號: | E02D27/34;E02D3/10;E02D27/26;E02D19/2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南鋒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永慶 |
| 地址: | 511442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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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液化 砂土 地基 抗震 處理 方法 | ||
1、一種可液化砂土地基的抗震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其方法的工藝流程為:利用動力振動法在可液化砂土的地基上進行加強型豎向排水體施工→利用靜力法進行堆載預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液化砂土地基的抗震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含如下步驟:首先在可液化砂土地基表面鋪設砂墊層作為豎向排水體排出水的外排通道;其次規劃加強型豎向排水體的類型、分布、確定其套管直徑、間距及砂井直徑的大小;然后將加強型豎向排水體打入可液化砂土地基;最后利用靜力法進行堆載預壓,堆載預壓的原料可采用砂、石、土等材料,堆載高度由可液化砂土的性質、工程性質以及工程抗震設計要求等因素決定,高度一般不小于1m,預壓時間在6個月以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液化砂土地基的抗震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加強型豎向排水體是指在以下幾方面的加強:
A.打設排水體套管直徑增大至常規的1.5-2.5倍;
B.豎向排水體的平面間距調整為常規間距的0.5-1.5倍;
C.當采用振動法打設豎向排水體時振動器頻率調整為相應砂土本身固有的振動頻率;
D.當采用袋裝砂井作為豎向排水體時,將袋裝砂井直徑加大為常規的1.0-1.5倍,同時在擠密型工藝方面進行加強,具體是指:對于袋裝砂井的豎向排水體,通常所用袋裝砂井均需有砂袋在砂井中,加強型的袋裝砂井可在普通意義上的袋裝砂井間打設一些不放砂袋的擠密空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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