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鋰離子電池正極活性物質及其電池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26303.5 | 申請日: | 2008-0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32095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30 |
| 發明(設計)人: | 陳京才;薛建軍;童葉翔;夏信德;崔燕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鵬輝電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4/58 | 分類號: | H01M4/58;H01M4/48;H01M10/4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華創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梁新杰 |
| 地址: | 511483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沙***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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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鋰離子電池 正極 活性 物質 及其 電池 | ||
1.一種鋰離子電池正極活性物質,包含有第一活性物質A和第二活性物質B,第二活性物質B是能摻入/脫出鋰的活性物質,其特征是第一活性物質A是鈮酸鋰,具有如下結構式:LixNbyOz。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正極活性物質,其特征是第一活性物質A和第二活性物質B質量混合比A/(A+B)為0.05-0.5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正極活性物質,其特征是LixNbyOz選自下列物質中的一種或幾種的混合物:LiNb3O8,Li2Nb13O13,Li2Nb2O5,Li1.9Nb2O5,Li1.7Nb2O5,LiNbO2,Li8Nb2O9,Li10Nb2O10,Li3NbO4,Li4Nb6O17。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正極活性物質,其特征是第二活性物質B是鈷酸鋰或錳酸鋰或磷酸鐵鋰或磷酸釩鋰或鋰化鎳錳鈷三元氧化物的一種或幾種的混合物,或是上述物質的金屬離子摻雜改性物中的一種或幾種的混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鋰離子電池正極活性物質,其特征是混合比A/(A+B)優選為為0.1-0.4,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鋰離子電池正極活性物質,其特征是混合比A/(A+B)優選為0.05-0.5之間。
7.一種電池,它包括:含有鋰能夠摻入/脫出的鋰化合物作為正極活性物質的正極;能夠摻入/脫出鋰的物質作為負極活性物質的負極;和非水電解質;鋰離子電池正極活性物質包含有第一活性物質A和第二活性物質B,其特征是第一活性物質A是鈮酸鋰,具有如下結構式:LixNbyOz。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其特征是LixNbyOz選自下列物質中的一種或幾種的混合物:LiNb3O8,Li2Nb13O13,Li2Nb2O5,Li1.9Nb2O5,Li1.7Nb2O5,LiNbO2,Li8Nb2O9,Li10Nb2O10,Li3NbO4,Li4Nb6O17。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其特征是第一活性物質A和第二活性物質B質量混合比A/(A+B)為0.05-0.5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其特征是第二活性物質B是鈷酸鋰或錳酸鋰或磷酸鐵鋰或磷酸釩鋰或鋰化鎳錳鈷三元氧化物的一種或幾種的混合物,或是上述物質的金屬離子摻雜改性物中的一種或幾種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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