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膝關節內、外翻畸形矯正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15103.X | 申請日: | 2008-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39011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8-13 |
| 發明(設計)人: | 徐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濟南市第四人民醫院 |
| 主分類號: | A61F5/01 | 分類號: | A61F5/01 |
| 代理公司: | 濟南泉城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李桂存 |
| 地址: | 250031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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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膝關節 外翻 畸形 矯正 | ||
1.一種膝關節內、外翻畸形矯正器,包括大腿套箍(1)和小腿套箍(5),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腿內側、外側或兩側,且分別通過連接板(2、4)與所述大腿套箍(1)和小腿套箍(5)緊固連接的萬向節(3),以及通過連接板(6)與所述小腿套箍連接的腳套箍(7);其中萬向節包括焊接于連接板(2)且具有內螺紋的鋼筒(8)、與該鋼筒螺紋配合的鋼筒(11)、與鋼筒(11)螺紋配合的連接桿(12)、通過銷軸與該連接桿另一端活動連接的連接桿(13)和焊接于上述連接板(4)上的鋼筒(16),上述連接桿(13)另一端設有軸環(14),該軸環外側軸段設置有環槽(17),鋼筒(16)相應設置與上述軸環和軸段、軸孔配合的光孔,并設置借助上述環槽對連接桿(13)軸向限位的螺釘;腳套箍(7)與連接板(6)間連接為鉸鏈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膝關節內、外翻畸形矯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大腿套箍(1)、小腿套箍(2)和腳套箍(3)與人體生理結構相適應,其中大腿套箍和小腿套箍相應于人體生理結構留有3-5cm的裕度,相應于腿后側部分為敞口,且兩者還都設有用于綁扎的粘扣帶;腳套箍與腳底結構相適應,其他面為敞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膝關節內、外翻畸形矯正器,其特征在于:大腿套箍(1)、小腿套箍(2)和腳套箍(3)為均布有通氣孔的塑料基體,且其內側設有棉質襯里。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膝關節內、外翻畸形矯正器,其特征在于:大腿套箍(1)、小腿套箍(2)前側設有一個長條孔,其內側設置均布有孔的海綿或棉質襯里。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至一所述的膝關節內、外翻畸形矯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螺紋鋼筒(8)設有所述鋼筒(11)的鎖止螺釘(9),鋼筒(11)則設有所述連接桿(12)的鎖止螺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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