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平底塹溝淺孔留礦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012397.0 | 申請日: | 2008-07-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34227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1-27 |
| 發明(設計)人: | 盧光亮;劉波濤;李延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鞍鋼集團礦業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C41/16 | 分類號: | E21C41/16;E21F13/00 |
| 代理公司: | 鞍山貝爾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孔金滿;顏 偉 |
| 地址: | 114001遼寧***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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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平底 塹溝淺孔留礦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地下礦山采礦工藝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平底塹溝淺孔留礦法。
背景技術
淺孔留礦法出礦是將礦房采出礦石通過斗井斗穿落礦到耙礦巷道,由耙礦鉸車將礦石翻卸到出礦溜井,礦體中的巖石夾層在出礦過程中無法剔除全部混入到溜井中,只能依據每個礦山內部制定礦石輸出檢查標準由檢查部門對出礦車進行檢查判定是否合格來決定取舍。由于夾層巖石混入造成礦石輸出品位降低及部分礦車礦石混巖率超標舍掉,造成礦石的損失和貧化,特別是爆破硐室回收礦塊間柱、頂板的后期臨界品位礦石出礦回收難度更大,使部分輸出礦石中和混巖超標無法回收而損失。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平底塹溝淺孔留礦法。用無軌鏟車裝礦代替耙礦鉸車耙礦。
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本發明的平底塹溝淺孔留礦法,其特征在于采礦過程為:二段礦房采出礦石→水平無軌鏟車裝礦→運輸設備出礦,即把拉底水平、二次破碎水平合并在同一水平,直至與運輸水平在同一水平上,形成平底塹溝,采用底部塹溝出礦方式,礦房底部呈平面,礦石在拉底水平呈三角礦柱,在水平分段上,根據礦體賦存情況和現有工程情況確定沿礦體走向,在礦體下盤掘鑿水平運輸巷道,每隔25m向礦體掘鑿穿脈無軌出礦巷道,形成穿脈出礦、沿脈裝車運輸方式,此出礦塹溝為1-2條。
所述的出礦運輸設備為無軌鏟車設備,形成鏟運機塹溝出礦方式。
當礦體厚度小于10m時,所述的出礦塹溝為1條出礦塹溝。
當礦體厚度大于10m時,所述的出礦塹溝為2條出礦塹溝。
所述的塹溝出礦的出礦巷道依據礦體的寬度選擇沿脈布置出礦巷道或穿脈布置出礦巷道。
本發明的平底塹溝淺孔留礦法,段上間柱、頂柱、礦房結構參數不變。生產效率提高30%,中段生產能力提高12%。實現分裝分運,增強了中和配礦的靈活性,保證了輸出礦石質量的穩定性。質量指標得到改善,混巖率降低4.74%,輸出品位提高1.58%。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平底塹溝淺孔留礦法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說明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發明的平底塹溝淺孔留礦法,其特征在于采礦過程為:二段礦房采出礦石→水平無軌鏟車裝礦→運輸設備出礦,即把拉底水平、二次破碎水平合并在同一水平,直至與運輸水平在同一水平上,形成平底塹溝,采用底部塹溝出礦方式,礦房底部呈平面,礦石在拉底水平呈三角礦柱,在水平分段上,根據礦體賦存情況和現有工程情況確定沿礦體走向,在礦體下盤掘鑿水平運輸巷道1,每隔25m向礦體掘鑿穿脈無軌出礦巷道5,形成穿脈出礦、沿脈裝車運輸方式,此出礦塹溝為1-2條。
所述的出礦運輸設備為無軌鏟車設備,形成鏟運機塹溝出礦方式。
當礦體厚度小于10m時,所述的出礦塹溝為1條出礦塹溝。
當礦體厚度大于10m時,所述的出礦塹溝為2條出礦塹溝。
所述的塹溝出礦的出礦巷道5依據礦體的寬度選擇沿脈布置出礦巷道或穿脈布置出礦巷道。圖中的標號2為回風平巷,3為天井,4為天井聯絡巷。
本發明的平底塹溝淺孔留礦法,段上間柱、頂柱、礦房結構參數不變。生產效率提高30%,中段生產能力提高12%。實現分裝分運,增強了中和配礦的靈活性,保證了輸出礦石質量的穩定性。質量指標得到改善,混巖率降低4.74%,輸出品位提高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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