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確定與遠程用戶終端有關的信息的方法、相關系統以及計算機程序產品無效
| 申請號: | 200780053669.5 | 申請日: | 2007-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900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31 |
| 發明(設計)人: | 亞當·米勒;亨里克·本特松;約翰·阿佩爾奎斯特;大衛·巴斯特羅姆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愛立信移動通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 輝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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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確定 遠程 用戶 終端 有關 信息 方法 相關 系統 以及 計算機 程序 產品 | ||
1、一種用于確定用戶終端信息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在第一用戶終端利用第二用戶終端的電話號碼來發起所述第一用戶終端與所述第二用戶終端之間的通信;以及
在所述通信中在所述第一用戶終端經由非語音信道來從所述第二用戶終端接收與所述第二用戶終端有關的信息,而無需開啟所述第一用戶終端與所述第二用戶終端之間的語音信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與所述第二用戶終端有關的信息包括由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用戶所指定的用戶狀態配置文件。
3、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與所述第二用戶終端有關的信息包括互聯網協議(IP)地址。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與所述第二用戶終端有關的信息包括表示所述第二用戶終端支持互聯網協議(IP)應用的確認。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電話號碼包括所述用戶終端的移動序列號(MSN)。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與第二標識有關的信息包括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互聯網協議(IP)地址,該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在接收到所述第二標識后,響應于接收到所述互聯網協議(IP)地址,利用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互聯網協議(IP)地址來自動發起所述第一用戶終端與所述第二用戶終端之間的第二通信,而無需用戶在所述第一用戶終端進行輸入。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語音信道包括在電路交換(CS)通信中提供的信令信道。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通信包括電路交換(CS)電話通信,該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在所述電路交換(CS)電話通信中在接收到所述與所述第二用戶終端有關的信息之后,終止所述電路交換電話通信,而無需向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用戶進行提示。
9、一種用于第一用戶終端與第二用戶終端之間的通信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利用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第一標識來發起所述第一用戶終端與所述第二用戶終端之間的第一通信;
在所述第一通信中在所述第一用戶終端經由非語音信道來接收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第二標識,其中,所述第一標識和所述第二標識彼此不同;以及
利用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第二標識來發起所述第一用戶終端與所述第二用戶終端之間的第二通信。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可按照不同格式來提供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所述第一標識和第二標識。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第一標識包括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電話號碼。
12、根據權利要求10至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第二標識包括互聯網協議(IP)地址。
13、根據權利要求9至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語音信道包括在電路交換(CS)通信中提供的信令信道。
14、根據權利要求9至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通信包括電路交換通信,所述第二通信包括分組交換通信。
15、根據權利要求9至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第一標識包括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電話號碼,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通信包括電路交換電話通信,該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在所述第一電路交換電話通信中在接收到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第二標識后,終止所述第一電路交換電話通信,而無需向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用戶進行提示。
16、根據權利要求9至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標識包括所述第二用戶終端的第一電話號碼,其中,發起所述第一通信的步驟包括以下步驟:提供所述第一電話號碼并且接受利用所述第一電話號碼的非電話通信的選擇,該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接受利用第三用戶終端的第二電話號碼的電話通信的選擇;以及
建立與所述第三用戶終端的電話語音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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