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頭戴顯示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780051861.0 | 申請日: | 2007-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7537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17 |
| 發明(設計)人: | 山本正男 | 申請(專利權)人: | 斯卡拉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2B27/02 | 分類號: | G02B27/02;H04N5/6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馬淑香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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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器 | ||
1.一種頭戴顯示器,安裝在眼鏡形狀的佩戴構件上使用,包括:用于顯示圖像的顯示裝置、以及將顯示裝置顯示的圖像以規定倍率放大并導向使用者的眼睛的導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顯示裝置和所述導光裝置被連接成:在使用者佩戴所述佩戴構件時,從所述使用者的角度來看在橫向上并排。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安裝在所述佩戴構件的相當于眼鏡鏡片的位置的中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安裝在所述佩戴構件上,以使所述顯示裝置在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佩戴構件時比所述佩戴構件更靠近所述使用者側。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裝置是將所述圖像在內部反射規定次數并導向所述使用者的眼睛的自由曲面棱鏡。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裝置包括:將所述圖像反射規定次數并引導的導光路、以及放大所述圖像的透鏡。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顯示器,其特征在于,具有使所述顯示裝置和所述導光裝置在所述佩戴構件的所述梁和樁頭之間滑動的移動機構,從所述導光裝置輸出的所述圖像的位置是可變的。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頭戴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機構包括:一端與所述顯示裝置連接的齒條部、以及使用者可以操作的小齒輪部,隨著所述小齒輪部的旋轉,所述齒條部滑動,使所述顯示裝置和所述導光裝置滑動。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顯示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使所述顯示裝置能在所述導光裝置的方向上移動的調整機構。
9.一種頭戴顯示器,包括:用于顯示圖像的顯示裝置、用于將顯示裝置顯示的圖像以規定倍率放大并導向使用者的眼睛的導光裝置、以及眼鏡形狀的佩戴構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顯示裝置安裝在所述佩戴構件的相當于眼鏡鏡片的位置的中間,
所述顯示裝置和所述導光裝置被連接成:在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佩戴構件時,從所述使用者的角度來看在橫向上并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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