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可燃的有機食品廢物來制造木炭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80042562.0 | 申請日: | 2007-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316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1-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旺世;高今善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旺世;高今善 |
| 主分類號: | B09B3/00 | 分類號: | B09B3/00 |
| 代理公司: | 南京經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樓高潮 |
| 地址: | 韓國仁***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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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可燃 有機食品 廢物 制造 木炭 方法 | ||
1、一種使用可燃的有機食品廢物來制造木炭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將樹皮和可燃的有機食品廢物進行混合來制備碳化粉灰;
(b)通過向制備的碳化粉灰中導入氮氣來完全熄滅上述制備的碳化粉灰,并從而制造碳灰;
(c)將碳化椰子粉灰和粘合添加劑與上述制造的碳灰混合,然后模制它們;且
(d)干燥模制的木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可燃的有機食品廢物來制造木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a)中混合60-80重量份的可燃有機食品廢物和10-15重量份的樹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可燃的有機食品廢物來制造木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100重量份的碳灰中加入15-25重量份的碳化椰子粉灰。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可燃的有機食品廢物來制造木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b)是通過在500-800℃連續碳化1-3小時來實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可燃的有機食品廢物來制造木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粘合添加劑為植物性淀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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