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操作變速器設備的被實施為浮動輪的齒輪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780038783.0 | 申請日: | 2007-10-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29133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9-09 |
| 發明(設計)人: | 馬斯亞斯·雷思琪;馬克·莫爾;拉爾夫·德雷布霍爾茲 | 申請(專利權)人: | ZF腓德烈斯哈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61/32 | 分類號: | F16H61/32;F16H63/3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孫志湧;樊衛民 |
| 地址: | 德國腓德***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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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操作 變速器 設備 實施 浮動 齒輪 裝置 | ||
1.用于操作能轉動地支承在軸(3)上的部件的裝置(4),所述 部件能夠通過至少一個具有電致動器(5、17)的掛入裝置(4A、4B) 而轉換到掛入狀態,在所述掛入狀態下,所述部件與所述軸(3)抗扭 地連接,其中,所述部件能夠被從所述軸(3)的內部施以掛入或者脫 開所需的操作力,
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電致動器(5、17)至少部分布置在所 述軸(3)的內部,并且
配屬于所述電致動器(5、17)的功率-和/或控制電子裝置(6)至 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軸(3)的內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致動器(5、 17)與殼體部件(7)抗扭地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致動器(5、 17)與所述軸(3)抗扭地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掛入 裝置(4A、4B)在所述致動器(5、17)與所述部件之間具有傳動轉換 裝置(8、14),借助所述傳動轉換裝置(8、14)能夠將所述致動器 (5、17)的旋轉傳動轉換為平移的傳動運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轉換裝置 (8、14)被實施為帶有或者不帶自制動機構的絲杠-螺母布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致動器與所 述傳動轉換裝置之間布置有變速器。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致 動器(5、17)被構成為電動機,借助所述電致動器(5、17)能夠保 持所述部件的當前的換擋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用于保持 所述部件的換擋狀態的所述致動器(5、17)提供卡位力矩。
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為用于保 持所述部件的換擋狀態的所述致動器分配可電操控的制動器,所述制 動器在無電流的狀態下禁止所述部件的所述換擋狀態的改變。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致 動器(5、17)能夠依賴于配屬于所述部件的所述掛入裝置(4A、4B) 的當前換擋狀態和/或依賴于當前傳動功率而被控制和/或被調節。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有 多個致動器(5、17),所述多個致動器(5、17)被集中在一個組件 內。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配屬于 所述電致動器(5、17)的功率-和/或控制電子裝置(6)連同所述電致 動器(5、17)構成一個共用的組件。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配屬于 所述致動器(5)的電存儲器(7A)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軸(3)的 內部。
1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設置在所述軸 (3)的外部并相對于殼體固定的部件與抗扭地連接所述軸(3)的所 述致動器(5、17)之間的能量和/或者控制信號傳遞能夠通過滑動接觸 或者電感進行。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致 動器的布置在所述軸內部的部分帶有用于引導液壓流體的油路。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部件為變速 器設備(1)的被實施為浮動輪的齒輪。
1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速器為行 星變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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