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制造石英玻璃的二氧化硅漿體以及該漿體的用途有效
| 申請號: | 200780036216.1 | 申請日: | 2007-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00663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2-09 |
| 發明(設計)人: | W·維德克;N·特瑞格;J·韋伯 | 申請(專利權)人: | 赫羅伊斯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B19/06 | 分類號: | C03B19/06;G02B5/02;C03C17/02;H05B3/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石克虎;李連濤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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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制造 石英玻璃 二氧化硅 以及 用途 | ||
1.一種用于制造石英玻璃的二氧化硅漿體,其含分散液體和粒度最大 為500微米的非晶態二氧化硅顆粒,其中粒度范圍為1微米至60微米的 二氧化硅顆粒占最大體積含量,且粒度小于100納米的二氧化硅納米顆粒 的含量為0.2重量%至15重量%范圍,基于總固體含量計,其特征在 于,該二氧化硅顆粒具有多峰的粒度分布,其粒度分布的第一最大值的范 圍為1微米至3微米且粒度分布的第二最大值的范圍為5微米至50微米, 且固體含量,即二氧化硅顆粒及二氧化硅納米顆粒的總重量含量,的范圍 為83%至9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其含有0.5重量%至5重 量%的二氧化硅納米顆粒,基于總固體含量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硅納米顆粒 的粒度小于50納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至少80重量%的所述 二氧化硅顆粒被構造成球狀。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其含有細碎、成碎片的 二氧化硅顆粒。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硅顆粒具有 如下粒度分布,該粒度分布的特征是,D50值小于50微米。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液體以有機溶 劑為基礎。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固體含量,即二氧 化硅顆粒及二氧化硅納米顆粒的總重量含量,至少為85重量%。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硅顆粒及二 氧化硅納米顆粒由合成二氧化硅組成。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非晶態二氧化硅顆粒的 二氧化硅含量為至少99.9重量%。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其含有氮、碳或這些組 分的化合物,由此所述化合物以氮化物或碳化物的形式被嵌入石英玻璃結 構中。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至少90重量%的所述 二氧化硅顆粒被構造成球狀。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硅顆粒具有 如下粒度分布,該粒度分布的特征是,D50值小于40微米。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液體以醇類為 基礎。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漿體,其特征在于,其含有1重量%至3重 量%的二氧化硅納米顆粒,基于總固體含量計。
16.根據權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二氧化硅漿體用于制造由石 英玻璃構成的漫反射反射鏡的用途。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漫反射反射鏡構 造為在由石英玻璃構成的載體上的由石英玻璃構成的反射層。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漫反射反射鏡構 造為無載體,帶狀或平板狀的石英玻璃構件。
19.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漫反射反射鏡為 產生特殊的反射特性含有一種或多種摻雜劑,所述摻雜劑于石英玻璃中于 紫外光、可見光及紅外光的光譜范圍內產生光學吸收。
20.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漫反射反射鏡被 用于在低于240nm的紫外光波長范圍內漫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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