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高爾夫球劃線器及其扣夾無效
| 申請號: | 200720187550.4 | 申請日: | 2007-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27825Y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08 |
| 發明(設計)人: | 宋明賢 | 申請(專利權)人: | 宋明賢 |
| 主分類號: | A63B57/00 | 分類號: | A63B57/00;A63B69/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龍寰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孫皓晨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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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爾夫球 劃線 及其 | ||
1.一種高爾夫球劃線器的扣夾,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扣夾本體,其剖面呈弧形,所述的弧形定義出一抵壓部,所述的抵壓部位于扣夾本體中央,在所述的扣夾本體的一端部設有一軸孔和至少一凸塊,所述的凸塊鄰接于所述的軸孔;所述的扣夾本體另一端部設有一握持部,供使用者操控所述的扣夾;
一樞接部,包含一槽型本體與一樞接軸,所述的槽型本體包含一開口、一基底以及至少一邊墻,所述的基底與邊墻組合定義一空間,所述的邊墻包含有對稱樞接孔,所述的樞接軸穿設在所述扣夾本體一端的軸孔以及所述的槽型本體樞接孔中形成鉸接,所述的樞接部一側可供連接一高爾夫球劃線器本體;
一彈性元件,所述的彈性元件設在所述的槽型本體空間的底部,且所述的扣夾本體的凸塊抵頂于所述的彈性元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劃線器的扣夾,其特征在于:扣夾本體一端部側面為圓弧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劃線器的扣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性元件是U型的彈片或是彈性橡膠塊,所述的彈性元件的一側是具有高低差的連續弧面。
4.一種高爾夫球劃線器,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扣夾本體,其剖面呈弧形,所述的弧形定義出一抵壓部,所述的抵壓部位于扣夾本體中央,在所述的扣夾本體的一端部設有一軸孔和至少一凸塊,所述的凸塊鄰接于所述的軸孔,所述的扣夾本體另一端部設有一握持部,供使用者操控所述的扣夾;
一樞接部,包含一槽型本體與一樞接軸,所述的槽型本體包含一開口,一基底以及至少一邊墻,所述的基底與邊墻組合定義一空間,所述的邊墻包含有對稱樞接孔,所述的樞接軸穿設在所述扣夾本體一端的軸孔以及所述的槽型本體樞接孔中形成鉸接;
一彈性元件,所述的彈性元件設在所述的槽型本體空間的底部,且所述扣夾本體的凸塊抵頂于所述的彈性元件;
一高爾夫球劃線器本體,與所述的扣夾的樞接部結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高爾失球劃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爾夫球劃線器本體包含:
一環體劃線尺,其內具有一中空圓孔;
一第一弧形劃線尺,是跨設在所述的環體劃線尺一側上;
一第二弧形劃線尺,是與所述的第一弧形劃線尺的中央處連接,而所述的第二弧形劃線尺一端與環體劃線尺一側連接,第一弧形劃線尺與第二弧形劃線尺相互垂直;
一第三弧形劃線尺,一端與環體劃線尺連接,而另一端與第一弧形劃線尺中央處連接,第三弧形劃線尺與第一弧形劃線尺相互垂直,且第三弧形劃線尺與第二弧形劃線尺呈直線關系;所述的第一弧形劃線尺進一步包含一第一溝槽,所述的第二弧形劃線尺進一步包含一第二溝槽,所述的第三弧形劃線尺進一步包含一第三溝槽。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高爾夫球劃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扣夾本體的樞接部與所述的環體劃線尺一體成型。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高爾夫球劃線器,其特征在于:進一步結合一第四弧形劃線尺,所述的第四弧形劃線尺兩端部結合于所述的環體劃線尺兩側,所述的第四弧形劃線尺中央與所述的第二劃線尺垂直結合。
8.根據權利要求5或6或7所述的高爾夫球劃線器,其特征在于:扣夾本體或環體劃線尺進一步包含一記號。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高爾夫球劃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溝槽與所述的第二溝槽連通,所述的第二溝槽所繪制的線條與第三溝槽所繪制的線條為一直線關系。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高爾夫球劃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弧形劃線尺上設有兩個相對應的缺口,且所述的缺口是位于與第四弧形劃線尺交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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