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翻拍輔助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0720155687.1 | 申請日: | 2007-08-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081857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02 |
| 發明(設計)人: | 林國堃;蔡竹嘉;李佳憲;武文欽 | 申請(專利權)人: |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1/00 | 分類號: | H04N1/00;H04N1/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陳亮 |
| 地址: | 臺灣省臺北縣221***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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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攜式 電子 裝置 及其 翻拍 輔助 機構 | ||
1.一種翻拍輔助機構,其特征在于,用以掛設于一可攜式電子裝置之上,翻拍一圖像媒體,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一影像擷取元件,該翻拍輔助機構包括:
一本體;
一固定件,連接該本體,其中,該圖像媒體固定于該固定件之上;以及
一卡扣元件,連接該本體,并以可拆卸的方式掛設于該可攜式電子裝置之上,
其中,該卡扣元件掛設于該可攜式電子裝置,且使該固定件上的該圖像媒體與該影像擷取元件相對,該影像擷取元件從該圖像媒體擷取一圖象數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拍輔助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本體為一片狀結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拍輔助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固定件為一片狀結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拍輔助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本體包括一第一段部以及一第二段部,該第一段部包括一開口,該固定件設于該第二段部,該第二段部以可滑動的方式于一第一位置與一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當該第二段部于該第一位置時,該第二段部位于該開口之中,當該第二段部于該第二位置時,該第二段部位于該開口之外。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拍輔助機構,其特征在于,其更包括一彈力元件,設于該卡扣元件與該本體之間,該彈力元件對該卡扣元件提供一彈力,以使該翻拍輔助機構夾設于該可攜式電子裝置之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拍輔助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固定件包括一狹縫,該圖像媒體插設于該狹縫之中。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拍輔助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本體包括一第一段部以及一第二段部,該第一段部包括一第一開口,該第二段部包括一第二開口,該固定件設于該第二段部,該第二段部樞接該第一段部。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拍輔助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本體包括一第一段部以及一第二段部,該第一段部包括一開口,該固定件設于該第二段部,該第二段部樞接該第一段部。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翻拍輔助機構,其特征在于,當該影像擷取元件經過該開口從該圖像媒體擷取該圖象數據時,該第一段部與該第二段部互相垂直。
10.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主機,具有一收納部;
一旋蓋,樞接該主機;
一影像擷取元件,設置于該旋蓋;以及
一翻拍輔助機構,包括:
一本體;
一固定件,連接該本體,其中,一圖像媒體固定于該固定件之上;以及
一卡扣元件,連接該本體,并以可拆卸的方式掛設于該旋蓋之上,
其中,當于一第一狀態時,該卡扣元件掛設于該旋蓋之上,且使該固定件上的該圖像媒體與該影像擷取元件相對,該影像擷取元件從該圖像媒體擷取一圖象數據;當該翻拍輔助機構于一第二狀態時,該翻拍輔助機構收納于該收納部之中。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收納部為一個人機內存卡插槽。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收納部為一快速連結卡插槽。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為一筆記型電腦。
14.一種翻拍輔助機構,其特征在于,用以連接于一可攜式電子裝置之上,翻拍一圖像媒體,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一影像擷取元件,該翻拍輔助機構包括:
一本體;
一固定件,連接該本體,其中,該圖像媒體固定于該固定件之上;以及
一連結元件,為一磁力元件,連接該本體,并透過磁力吸附,以可拆卸的方式設于該可攜式電子裝置之上,
其中,該連結元件設于該可攜式電子裝置,且使該固定件上的該圖像媒體與該影像擷取元件相對,該影像擷取元件從該圖像媒體擷取一圖象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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