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應急盒無效
| 申請號: | 200720152058.3 | 申請日: | 2007-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085197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16 |
| 發明(設計)人: | 韓立梅;楊佳奕 | 申請(專利權)人: | 韓立梅;楊佳奕 |
| 主分類號: | A45C11/24 | 分類號: | A45C11/2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54北京市豐臺***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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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動車 交通事故 快速 處理 應急 | ||
所屬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組發生交通事故后快速處理過程中所必需的應急用品,屬于道路交通領域。
技術背景
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的公告,北京市自2007年7月1日起實行《北京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其中規定:“7月1日以后,凡是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機動車之間發生的造成車物損失或者人員輕微傷,且車輛能移動的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自行填寫《北京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后,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協議書本身有兩個作用:一是事故當事雙方對事故責任的認同,二是當事人以此為向保險公司索賠的依據。但在沒有警察裁定,又無現場證據的情況下,協議被雙方的認可度可能下降,給事后雙方當事人客觀地認同現場事實留下后患。
發明內容
克服現有技術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具齊全的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應急工具盒,其特征是:一個上下對開式方形盒,上側盒體外表面平滑,內設有手電筒固定槽及手電筒,卷尺固定槽及卷尺,文件固定槽及文件,簽字筆固定槽及簽字筆;下盒體外表面做防滑處理,內設有照相機固定槽及照相機,粉筆固定槽及粉筆;上下側盒體以合頁相連,鎖扣相扣。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方案是:一種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應急用具盒,其特征是:一個上下對開式方形盒,上側盒體外表面平滑,內設有手電筒固定槽及手電筒,卷尺固定槽及卷尺,文件固定槽及文件,簽字筆固定槽及簽字筆;下盒體外表面做防滑處理,內設有照相機固定槽及照相機,粉筆固定槽及粉筆;上下側盒體以合頁相連,鎖扣相扣。盒體上的固定槽可使手電筒,卷尺,文件,簽字筆,照相機,粉筆等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應急用具以整齊有序的形式固定排列于盒內。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記錄交通事故現場情況,避免當事雙方因缺乏有效記錄導致證據缺失而引起的糾紛,減少交通事故對道路通行造成的影響。
附圖說明
圖一是本實用新型的內部結構簡圖
圖二是本實用新型的外觀側面圖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中1盒體上側,2盒體下側,3卷尺固定槽,4手電筒固定槽,5簽字筆固定槽,6文件固定槽,7鎖扣,8粉筆固定槽,9相機固定槽,10合頁。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應急用具盒,其特征是:設有一個方形上下對開盒體,盒體上側1外表面質地平滑,盒體下側2外表面作防滑處理。盒體上側1內設有卷尺固定槽3及卷尺,手電筒固定槽4及手電筒,簽字筆固定槽5及簽字筆,文件放置槽6及文件在簽字筆后方。鎖扣7用于縮緊上下盒體。盒體下側2內設有粉筆固定槽8及粉筆,相機固定槽9及照相機。盒體分為上下對開式,上下側盒體由合頁10連接,并由鎖扣6鎖定。本實用新型專為快速處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而設計,內設的文件放置槽內的文件為《北京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和印有緊急電話號碼的卡片紙。使用時打開盒體,將簽字筆及文件取出,雙方填寫《北京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備注事項可用卡片紙做附加說明。照相機及粉筆用來取證以備用于事后責任爭議的證據。卷尺可用于一些簡單測量,作為事故現場數據的量化記錄,便于分清雙方責任。手電筒用來在晚間或光線不足時做補充光源及文字書寫時的照明。本盒體上側外表面平滑,可作為墊板方便雙方文字的書寫,盒體下側外表面作防滑處理,易于本盒體在車廂內保持固定位置。本實用新型體積小重量輕,具有用具齊全,成本低廉,攜帶方便,結構簡單實用等優點,能夠方便地存放于汽車工具箱中,可避免機動車交通事故雙方因缺乏有效記錄而導致的證據缺失而引起的糾紛及其他相關問題,適用于《北京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的處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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