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條狀物品的分離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720151813.6 | 申請日: | 2007-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043096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4-02 |
| 發明(設計)人: | 周坤麟 | 申請(專利權)人: | 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47/26 | 分類號: | B65G47/26;B65G47/7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智英財專利代理事務所 | 代理人: | 牟長林 |
| 地址: | 中國臺灣桃園縣***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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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條狀 物品 分離 裝置 | ||
1.一種條狀物品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有:
一承載單元,具有一側設置有斜面部的容置部,該斜面部的端緣具有一連通容置部的開口,且容置部的底部系設有一連桿,而該連桿連接一緩沖架體;
一導引單元,對應設于上述容置部的開口一側,且導引單元至少由一固定座、一設于固定座一側的連動部、一設于連動部一端與容置部所設開口對應的頂推部、及一設于固定座及連動部間的緩沖部所構成;以及
一傳動單元,具有一連動承載單元所設連桿的第一偏心輪、及一連動導引單元所設連動部的第二偏心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條狀物品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緩沖架體至少由一與連桿活動結合的支撐架、一設于支撐架底部的腳架、及一設于支撐架與腳架間的彈性組件所構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條狀物品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頂推部至少具有相互重疊且呈鋸齒狀的移動板及固定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條狀物品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傳動單元至少由一致動組件、一連接該致動組件與第一、二偏心輪的軸桿、及設于軸桿上分別帶動第一、二偏心輪的傘齒輪所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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