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空氣凈化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0720143970.2 | 申請日: | 2007-04-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49337Y | 公開(公告)日: | 2008-11-12 |
| 發明(設計)人: | 宣四川;宣梟 | 申請(專利權)人: | 宣四川;宣梟 |
| 主分類號: | F24F3/16 | 分類號: | F24F3/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鴻禧;劉奕晴 |
| 地址: | 100085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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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凈化 設備 | ||
1、一種具有多個凈化部件的空氣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進氣口,從外部吸入待凈化的空氣;
第一凈化部件,設置在進氣口內側,由粗效過濾網構成,用于對吸入空氣進行初級凈化,清除大顆粒物質;
第二凈化部件,位于第一凈化部件后面并與第一凈化部件間隔預定距離,由高效過濾器構成,用于對經過初級凈化的空氣進行二級凈化,清除較小的微粒;
第三凈化部件,位于第二凈化部件后面并與第二凈化部件間隔預定距離,由紫外光源和光催化凈化絲網構成,用于對經過二級凈化的空氣進行三級凈化,將有機污染物氧化分解成無害的無機物;
出氣口,將經過三級凈化的空氣排出到空氣凈化設備外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負離子發生器,設置在第一凈化部件和第二凈化部件之間,用于在第一凈化部件和第二凈化部件之間形成高壓負離子雷射區。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風機,位于第三凈化部件和出氣口之間,用于使空氣凈化設備吸入帶污染物的空氣以及排出經過三級凈化的空氣。
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空氣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效過濾器是HEPA過濾器。
5、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空氣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效過濾器是ULPA過濾器。
6、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空氣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凈化部件清除的較小的微粒是微米量級的微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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