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露天礦山鐵道自翻車照明裝置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720131258.0 | 申請日: | 2007-1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49195Y | 公開(公告)日: | 2008-11-12 |
| 發(fā)明(設計)人: | 徐克林;方振喜;陳洪斌;魯庭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9/04 | 分類號: | F21S9/04;F21V23/00;F21W131/402 |
| 代理公司: | 馬鞍山市金橋?qū)@碛邢薰?/td> | 代理人: | 周宗如 |
| 地址: | 243003***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露天 礦山 鐵道 翻車 照明 裝置 | ||
1.露天礦山鐵道自翻車照明裝置,包括箱體(1),其特征在于供氣配件(2)依次與氣動馬達(3)連接,發(fā)電機(4)與氣動馬達(3)連接,由蓄電池(5)勵磁,氣動馬達(3)、發(fā)電機(4)及蓄電池(5)固定在箱體(1)底板上;供電器件(6)固定在箱體(1)壁板上,供電線路將燈具(7)與發(fā)電機(4)電氣連接在一起。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露天礦山鐵道自翻車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氣配件(2)包括排水器(8)、油霧器(9)、氣壓控制器(10)、電磁閥(11)、消音器(12)、氣動馬達(3),由連接管依次連接、貫通。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露天礦山鐵道自翻車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器件(6)包括整流器(13)、電壓調(diào)整器(14)、繼電器(15)、操作按鈕(16)、(17)連接組成,固定在電路板上,電路板固定在箱體(1)壁板上,并與發(fā)電機(4)和燈具(7)相連,操作按鈕(16)、(17)的頭部露于箱體(1)板外。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露天礦山鐵道自翻車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燈具(7)固定在守車車棚前墻板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未經(jīng)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720131258.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