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720127520.4 | 申請日: | 2007-08-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46465Y | 公開(公告)日: | 2008-11-05 |
| 發(fā)明(設計)人: | 林國藩;蔡建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全漢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M3/28 | 分類號: | H02M3/28;H02M3/335;G05F1/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章社杲;吳貴明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補償 機制 變頻 電路 | ||
1.一種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應用于具有除頻模式的電源供應器,所述電源供應器具有產生回授信號而使脈波調變單元(15)改變其輸出的工作周期信號的回授單元(14),以及所述脈波調變單元(15),所述脈波調變單元(15)通過參考位準信號、參考頻率信號以及所述回授信號產生所述工作周期信號,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2)包括:
負載判斷單元(21),相應于所述回授信號的大小而決定是否輸出變頻信號;
除頻單元(23),取得第一時脈信號,當變頻電路運作于正常模式時輸出頻率與所述第一時脈信號相同的參考頻率信號至所述脈波調變單元(15),當變頻電路運作于除頻模式時,所述除頻單元(23)將所述第一時脈信號頻率除以一整數后產生第二時脈信號,且輸出頻率與所述第二時脈信號相同的參考頻率信號至所述脈波調變單元(15);以及
位準調變單元(22),輸出所述參考位準信號至所述脈波調變單元(15),并定義所述參考位準信號的常態(tài)位準,其中所述位準調變單元(22)包括補償單元(222)以及斜率產生器(221),所述斜率產生器(221)一端連接于所述負載判斷單元(21)以及所述除頻單元(23)且另一端連接于所述補償單元(222),所述斜率產生器(221)接收所述變頻信號,所述補償單元(222)產生改變所述參考位準信號的補償電流,所述參考位準信號于緩沖時間中回復常態(tài)位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位準調變單元(22)的補償單元(222)于除頻模式轉變?yōu)檎DJ綍r產生負補償電流,于正常模式轉變?yōu)槌l模式時產生正補償電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位準調變單元(22)包括斜率產生器(221),以及包含第一補償回路與第二補償回路的補償單元(222),于正常模式中所述斜率產生器(221)接收所述變頻信號后即使所述第一補償回路產生正補償電流,除頻模式中所述斜率產生器(221)接收所述變頻信號后,即使所述第二補償回路產生負補償電流,通過所述正補償電流或負補償電流使參考位準信號于變換模式的暫態(tài)具有固定的平均斜率回復所述常態(tài)位準,并于暫態(tài)開始至回復常態(tài)位準的期間形成所述緩沖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補償回路由第一電流源以及第一偏壓電源組成,所述第二補償回路由第二電流源、第二偏壓電源以及電阻器組成,所述第一補償回路與第二補償回路之間還包括開關元件以及二極管,所述開關元件于正常模式時導通使所述第二電源工作。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斜率產生器(221)為具有多個輸出端的數字計數器,且每一輸出端皆連接電阻器,而所述數字計數器還具有時脈輸入端接收第三頻率信號,使所述數字計數器以所述第三時脈信號的頻率倒數并輸出脈波,由此使第一補償回路與第二補償回路形成步進上升或下降的補償電流。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斜率產生器(221)包括至少一個電容器的充放電回路,且所述電容器充放電時期的電壓變化控制所述第一補償回路的輸出大小。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負載判斷單元(21)具有第一基準電壓與第二基準電壓,并與所述回授信號比較以決定所述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2)運作于正常模式或除頻模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2)運作于正常模式時,若所述回授信號小于所述第一基準電壓,則所述具有補償機制的變頻電路(2)由正常模式轉換為除頻模式,于除頻模式時,若所述回授信號大于所述第二基準電壓,則由除頻模式轉換為正常模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全漢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全漢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720127520.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同類專利
- 專利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