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對講機控制系統及使用了此系統的頭盔、摩托車無效
| 申請號: | 200720118724.1 | 申請日: | 2007-0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039136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19 |
| 發明(設計)人: | 丁劍鋒 | 申請(專利權)人: | 丁劍鋒 |
| 主分類號: | H04B1/38 | 分類號: | H04B1/38;H04M1/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金陽行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楊大慶 |
| 地址: | 518000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對講機 控制系統 使用 系統 頭盔 摩托車 | ||
1.一種對講機控制系統,包括:與對講機連接的對講機適配器,皆與對講機適配器信號連接的耳機和控制器,對講機適配器與對講機的音頻信號端口、控制信號端口相連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耳機為無線耳機,耳機內設有喇叭、麥克風和第一無線通信模塊,對講機適配器中對應的設置與對講機音頻信號輸入端連通的第二無線通信模塊,耳機內的喇叭和麥克風通過第一無線通信模塊和第二無線通信模塊保持通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對講機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器為無線控制器,控制器內設有第三無線通信模塊,所述對講機適配器中對應的設置有與對講機控制信號輸入端連通的第四無線通信模塊,控制器內的第三無線通信模塊將控制器的控制信號發射至第四無線通信模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對講機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器為以檢測到的使用者的聲音信息為控制信號的聲控控制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對講機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對講機適配器通過對講機上預留的耳機插孔連接到對講機。
5.一種使用了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對講機控制系統的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無線耳機設置在頭盔內。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使用了對講機控制系統的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器為無線控制器,控制器內設有第三無線通信模塊,所述對講機適配器中對應的設置有與對講機控制信號輸入端連通的第四無線通信模塊,控制器內的第三無線通信模塊將控制器的控制信號發射至第四無線通信模塊。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使用了對講機控制系統的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對講機適配器通過對講機上預留的耳機插孔連接到對講機。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使用了對講機控制系統的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耳機的喇叭設置在頭盔內對應于耳朵的位置;所述無線耳機的麥克風設置在頭盔內對應于嘴巴的位置。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使用了對講機控制系統的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器設置在與頭盔配套的交通工具的把手上。
10.一種使用了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對講機控制系統的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摩托車包括頭盔,所述無線耳機設置在頭盔內。
11.一種使用了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對講機控制系統的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器設置在與頭盔配套的摩托車的把手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丁劍鋒,未經丁劍鋒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720118724.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多面向電連接器
- 下一篇:具有安全鎖裝置的電源供應裝置以及具有安全鎖的電源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