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熏蒸保健治療儀無效
| 申請號: | 200720112523.0 | 申請日: | 2007-07-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064554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5-28 |
| 發明(設計)人: | 劉永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永祥 |
| 主分類號: | A61H33/06 | 分類號: | A61H33/06;A61M35/00;A61M37/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紅娟 |
| 地址: | 313100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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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熏蒸 保健 治療 | ||
1.一種熏蒸保健治療儀,包括主機(1)和與主機(1)連通的治療器具,主機(1)內設有熏蒸汽霧化室(19)、液體貯存室(20)和水汽分離室(16),其特征在于:熏蒸汽霧化室(19)底部與液體貯存室(20)底部連通,液體貯存室(20)頂部與水汽分離室(16)底部連通,熏蒸汽霧化室(19)頂部與水汽分離室(16)頂部連通,水汽分離室(16)頂部設有蒸汽出口,該蒸汽出口與治療器具連通,在水汽分離室(16)頂部的蒸汽出口與治療器具間設有藥料貯存室(23),藥料儲存室(23)與水汽分離室(16)頂部的蒸汽出口和治療器具均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熏蒸保健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藥料儲存室(23)頂部設有熏蒸汽通道(5),熏蒸汽通道(5)與治療器具連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熏蒸保健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體貯存室(20)設有液位上限控制儀(17)、液位下限控制儀(18)。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熏蒸保健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治療器具包括若干個熏蒸足部的治療箱(27)和/或若干個治療噴頭(26)。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熏蒸保健治療儀,其特征在于:熏蒸汽霧化室(19)與水汽分離室(16)間的管路上設有壓力傳感器(14),治療器具與水汽分離室(16)之間的管路上開有旁路,該旁路連接有風機(21),風機(21)設置在主機(1)內部。風機(21)管道上設有電磁閥(22)。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熏蒸保健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治療噴頭(26),為一帶有密封蓋(46)的腔體,密封蓋(46)上設有進汽口(47)和治療噴口(48),腔體底部設有放水閥(45);
所述的治療箱(27)側面設有進汽管道(52)與藥料儲存室(23)頂部的熏蒸汽通道(5)連通。治療箱(27)下部設有積水放水管(53)、積水放水管(53)上設有積水放水閥(54),治療箱(27)上部設有引風管道(51),引風管道(51)管道口設有引風扇(55),引風扇(55)置于治療箱(27)箱體內部,治療箱(27)頂端設有治療窗口(49),治療箱(27)箱體內部中間部位橫向設有擋板(50),擋板(50)開有通風、通氣孔。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熏蒸保健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藥料貯存室(23)設置在主機(1)內部,藥料貯存室(23)的加藥口(4)設置在主機(1)殼體上。藥料貯存室(23)底部設有殘留液排放管道(6),單機型中熏蒸汽霧化室(19)頂部設有加水口(3)。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熏蒸保健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治療箱(27)和治療噴頭(26)并聯接入藥料儲存室(23)頂部的熏蒸汽通道(5)。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熏蒸保健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藥料貯存室(23)設置在主機(1)外部,水汽分離室(16)頂部的蒸汽出口通過管路引出主機(1)后分出若干條并聯管線,并聯管線中每條支線上均設有一個藥料貯存室(23),每個藥料貯存室(23)的頂部的熏蒸汽通道(5)分別與治療箱(27)或治療噴頭(26)連通。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熏蒸保健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體貯存室(20)上設有液體通道(11),液體通道(11)上串聯有增壓泵(38)止回閥(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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