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大米拋光輥無效
| 申請號: | 200720088363.0 | 申請日: | 2007-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24098Y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01 |
| 發明(設計)人: | 鄭仁明;邱衍春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陸市天明糧食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2B3/04 | 分類號: | B02B3/04 |
| 代理公司: | 武漢天力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馮衛平;程祥 |
| 地址: | 43260***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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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大米 拋光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糧食加工工具,特別是一種大米拋光輥。
背景技術
拋光是大米加工過程中的一道必備工序,而拋光輥是現有技術大米拋光機的重要部件。但現有技術的拋光輥在加工如粳米這種質地硬實、不易碎、膠質淀粉多的米粒時,效果不理想,碎米率高,含糠粉多,外觀粗糙。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大米拋光輥,它在加工質地硬實、不易碎、膠質淀粉多的米粒時,不僅拋光效果好而且碎米率低。
實現本實用新型目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大米拋光輥,包括輥筒體、沿軸向布置在輥筒體外圓周上的凸筋,其特征在于:輥筒體由呈錐臺形的前段拋光輥與呈圓柱形的后段拋光輥組成。
而且沿輥筒體外圓周以軸線方向為中心螺旋均布2~6根螺旋凸筋,螺旋凸筋的后端與凸筋前端連接,凸筋及螺旋凸筋的橫截面呈等腰梯形。
而且前段拋光輥與后段拋光輥為整體成形結構。
而且輥筒體、凸筋以及螺旋凸筋為整體成形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1.拋光效果好。2.增碎率低。
附圖說明
圖1是大米拋光輥的主視圖。
圖2是大米拋光輥B-B處的剖視圖。
圖3是大米拋光輥的右視圖。
圖4是大米拋光輥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1~4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糧食加工工具,特別是一種大米拋光輥,包括輥筒體1、沿軸向布置在輥筒體1外圓周上的凸筋6,其特征在于:輥筒體1由呈錐臺形的前段拋光輥2與呈圓柱形的后段拋光輥3組成。
上述結構使得米粒在拋光室內上下翻滾的空間增大,這樣增加了粳米在拋光室內的翻滾、摩擦。輥筒體1由呈錐臺形的前段拋光輥2與呈圓柱形的后段拋光輥3組成,前段拋光輥2錐形角可以制作成0.7°~1°。
而且沿輥筒體外1圓周以軸線方向為中心螺旋均布2~6根螺旋凸筋4,螺旋凸筋4的后端與凸筋6前端連接,凸筋6及螺旋凸筋4的橫截面呈等腰梯形。
上述結構保證了粳米在拋光室內需要的壓力,且壓力變化幅度適中,使得拋光效果好、增碎率低。螺旋凸筋4的螺旋角可以是4°~8°。凸筋6及螺旋凸筋4的橫截面呈等腰梯形。凸筋6及螺旋凸筋4可以按照外寬度14mm,底寬度30mm,高15mm的尺寸制作。雖然這里對螺旋凸筋4的數量、螺旋角以及凸筋6和螺旋凸筋4的尺寸做了限定,但超出該限定范圍的技術方案也在該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前段拋光輥2與后段拋光輥3為整體成形結構。
前段拋光輥2與后段拋光輥3之間采用整體成形結構,保證了二者之間結構的穩固性,減小零部件脫落、變形的可能性,保證了大米拋光的效果,延長大米拋光輥的更換周期。
而且輥筒體1、凸筋6以及螺旋凸筋4為整體成形結構。
輥筒體1、凸筋6以及螺旋凸筋4為整體成形結構,保證了三者之間結構的穩固性,減小零部件脫落、變形的可能性,保證了大米拋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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