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水煙筒的包裝器具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720048131.2 | 申請日: | 2007-0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016059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2-06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馮耀棕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馮耀棕 |
| 主分類號: | B65D85/00 | 分類號: | B65D85/00;B65D8/04;B65D25/22 |
| 代理公司: | 廣州新諾專利商標事務(wù)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羅毅萍 |
| 地址: | 529300廣東省開平市長***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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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水煙筒 包裝 器具 | ||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包裝器具,特別是用于包裝和攜帶水煙筒的裝置。
背景技術(shù)
目前,市場上的水煙筒包裝主要以紙盒、皮箱或鐵箱等為主。使用這些包裝的時候,水煙筒都需拆裝后才能收藏;使用時又需要重新安裝后才能吸煙,使用非常不方便,而且這類包裝物以密封為主,水煙筒在使用1-2次后即有非常大的異味存在于包裝體內(nèi),很不衛(wèi)生且氣味難聞。另外,在使用水煙筒時,此類包裝又無法起到保護作用,難免使玻璃瓶碰跌或水煙筒翻倒,造成的破損。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于攜帶和包裝的水煙筒包裝器具。
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一種水煙筒的包裝器具,包括一可放置水煙筒的包裝體,以及與包裝體活動連接的頂蓋,所述包裝體的側(cè)面開設(shè)有便于吸煙管伸出的敞開口,頂蓋上開有通孔。
上述包裝體呈圓筒狀或其它形狀,其圓筒側(cè)避由條形物圍成柵欄狀,相鄰條形物之間設(shè)有空隙。所述條形物為金屬條,木條,藤條或塑料條。
上述頂蓋由金屬條編制成圓環(huán)狀或其它形狀,在頂蓋的中央設(shè)有圓形通孔。
上述包裝體的頂部還連接有一提手。
上述包裝體的外側(cè)設(shè)有一掛鉤。
本實用新型的顯著特點在于其采用一種敞開式而非密封式包裝,材料可由金屬、木材或塑料等制成圓柱形或方形或其他形狀,只需一次安裝后就可以連續(xù)使用,在收藏時也不需要每次進行拆裝;由于是敞開式包裝,包裝內(nèi)不會留存異味,且便于攜帶或移動,不易碰跌摔壞,可以有效地起保護作用,避免損壞玻璃瓶和避免熱碳跌落損壞地毯和家具而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tài)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水煙筒的包裝器具,包括一可放置水煙筒的包裝體1,以及與包裝體1活動連接的頂蓋2。所述包裝體1呈圓筒狀,其圓筒側(cè)避由條形物11圍成柵欄狀,相鄰條形物之間設(shè)有敞開口12;所述頂蓋2由金屬條編制成圓環(huán)狀,在頂蓋2的中央設(shè)有圓形通孔21。上述編制包裝體1的條形物11可以是金屬條,木條,藤條或塑料條。為了方便提拿,所述包裝體1的頂部還連接有一提手3,無論在使用或收藏狀態(tài)下,均可輕易移動或攜帶。另外,在包裝體1的外側(cè)還設(shè)有一掛鉤4,可掛放小夾6等物件以便隨時用于加熱碳和吸煙時使用。
如圖2所示,使用時,打開包裝器具的頂蓋2,將水煙筒5置于包裝體1內(nèi),然后蓋上頂蓋2,使水煙筒5的煙嘴通過頂蓋2上的通孔21,即便于吸煙者容易地安裝或拆除陶瓷煙嘴,也可隨時通過通孔21夾放熱碳。然后再將水煙筒5的吸煙管從圓筒側(cè)壁的敞開口12(空隙)中伸出,即可供吸煙者吸用,這樣就不需象普通包裝一樣要將水煙筒取出才能安裝使用,不使用時也不需要將吸煙管拔出,只需將吸管繞放在包裝體上,無需拆裝即可進行存放。本實用新型使水煙筒5直立式置于包裝體1內(nèi),有效的保護和存放水煙筒和玻璃瓶,避免碰跌或散落而造成水煙筒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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