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近視防治鏡無效
| 申請號: | 200720029280.4 | 申請日: | 2007-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07486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8-27 |
| 發明(設計)人: | 李建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建波 |
| 主分類號: | G02C7/00 | 分類號: | G02C7/00;A61F9/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64000山東省煙臺***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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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近視 防治 | ||
一、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近視防治鏡,屬于近視防治器械結構技術領域。
二、技術背景
目前,用于近視的防治眼鏡多種多樣,但結構單一,防治效果均不理想,難以真正達到防治近視眼的作用。
有的治療鏡,靠改變氣壓來按摩眼球,屬于外力作用,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晶狀體屈光度增加及眼軸過長等問題,不但治療需要花費時間,而且短期的按摩療效很快被繁多的近眼作業導致的眼睛疲勞所抵消,故效果并不理想。
有小孔治療眼鏡,靠小孔成像原理使眼睛處于休息狀態,從而使睫狀肌獲得放松。但實際上雙眼的集合作用與睫狀肌的調節作用極其密切,而小孔成像并沒有降低集合作用,故不能使睫狀肌得以放松,也不能對已經增長的眼軸發生作用,僅在望遠時起到增視效果而已。且近距離讀書時因兩眼瞳孔不能同時通過兩小孔中心落在一個焦點上,易造成眼底內斜。
有采用霧視療法治療的,當近視患者透過花鏡片讀書時,在由于霧視效果而強迫自己看清字跡的過程中,迫使睫狀肌產生反方向調節,從而起到放松作用,但此放松作用較微弱,更難以形成綜合的松馳力大于緊張力這一條件,故治療時間較長。對于防治假性近視有一定的療效,而對于眼軸已經變長的真性近視則效果甚微,且其霧視效果及透鏡效果同樣使人不易精力集中。
三、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可根據近視程度方便設置,防治效果理想的近視防治鏡。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如下:
近視防治鏡,包括鏡片、鏡框,特殊之處在于鏡片由基底向內的棱鏡與凸透鏡或凹透鏡相互配合構成。
本實用新型的近視防治鏡,相比現有技術具有結構簡單,可根據近視程度方便設置,防治近視眼的效果理想等優點。
四、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近視防治鏡結構示意圖;
圖2為鏡片結構示意圖;
圖3為實施例1鏡片組合結構示意圖;
圖4為實施例2鏡片組合結構示意圖。
五、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給出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述:
實施例1
近視防治鏡,包括鏡片1、鏡框2,鏡片1由基底向內棱鏡3和凸透鏡?4復合而成。
實施例2
近視防治鏡,包括鏡片1、鏡框2,鏡片1由基底向內棱鏡3和凹透鏡?5復合而成。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應用原理是以基底向內棱鏡3為基本鏡片,復合不同屈光度的凸透鏡4或凹透鏡5,通過調整雙眼視軸,使雙眼視軸分離或略有分離,同時降低眼睛的調節,以達到預防和治療近視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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