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彈簧扣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720002127.2 | 申請日: | 2007-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003527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09 |
| 發明(設計)人: | 陳舜民;徐紅彬 | 申請(專利權)人: | 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B7/00 | 分類號: | F16B7/00;A47D1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敬強 |
| 地址: | 臺灣省***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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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彈簧 裝置 | ||
1.一種彈簧扣裝置,包括一管件與一置于該管件內之彈簧片,該彈簧片同一面的兩端分別設有一第一凸柱與一第二凸柱,所述管件的徑向截面相對兩側壁分別設有可供該第一凸柱與第二凸柱穿過的第一洞孔與第二洞孔,其特征在于:
當該彈簧片的兩端被壓迫成平行且該凸柱朝向彼此遠離的方向時,該第一凸柱與第二凸柱的中心軸線之間具有一第一距離;所述管件上的第一洞孔與第二洞孔的中心軸線之間具有一第二距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簧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距離不等于該第二距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簧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距離大于該第二距離。
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彈簧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柱與第二凸柱的中心軸線分別垂直于該彈簧片。
5.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彈簧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片是V形狀。
6.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彈簧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柱的長度大于該第二凸柱的長度。
7.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彈簧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柱的柱體直徑大于該第二凸柱的柱體直徑。
8.一種使用于幼兒秋千的彈簧扣裝置,該秋千包括有構成秋千骨架的管件,以及用來連接該其中二管件與一座椅的二固定座,其中與該固定座連接的管件內徑中設有結合凸柱的彈簧片,該凸柱穿出該管件所設的洞孔,該固定座設有可供該管件插入的凹孔,該凹孔的徑向截面側壁設有可供該凸柱穿出的貫穿孔,其特征在于:
所述彈簧片同一面的兩端分別設有一第一凸柱與一第二凸柱,所述管件的徑向截面相對兩側壁分別設有可供該第一凸柱與第二凸柱穿過的第一洞孔與第二洞孔,當該彈簧片的兩端被壓迫成平行且該凸柱朝向彼此遠離的方向時,該第一凸柱與第二凸柱的中心軸線之間具有一第一距離;所述管件上的第一洞孔與第二洞孔的中心軸線之間具有一第二距離。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彈簧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距離不等于該第二距離。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彈簧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距離大于該第二距離。
11.如權利要求8、9或10所述的彈簧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柱的長度大于該第二凸柱的長度。
12.如權利要求8、9或10所述的彈簧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柱的柱體直徑大于該第二凸柱的柱體直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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