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往復運動工具的驅動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308117.6 | 申請日: | 2007-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34440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8-06 |
| 發明(設計)人: | J·莫雷諾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D51/16 | 分類號: | B23D51/16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蔡勝利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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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往復 運動 工具 驅動 機構 | ||
1.一種往復運動鋸,包括:
殼體;
驅動軸,可旋轉地安裝在所述殼體中;
馬達,在殼體內用于驅動所述驅動軸;
伸長柱塞,位于所述殼體內用于往復運動,所述柱塞通過搖擺板連接體結構被驅動,并且可轉動地支撐在前襯套中,并且以這樣的方式被支撐,即允許所述柱塞繞著與所述柱塞的縱向軸線相對準的旋轉軸線旋轉,所述柱塞具有用于連接工具的前端部,及擴大后端球部;
平衡重組件,包括可運動的平衡重和驅動臂,該驅動臂使位于所述殼體中的所述平衡重運動,所述平衡重具有用于接收所述柱塞的開口,其中所述開口至少具有圓柱形側壁部分,這些部分被定尺寸成和被構造成,在所述柱塞和平衡重相對于彼此運動時支撐所述柱塞的所述后端球部;
第一搖擺板組件,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驅動軸上并且具有第一搖擺板連接體結構,用于接合所述前襯套內的所述柱塞和所述平衡重及使所述前襯套內的所述柱塞和所述平衡重往復運動;及
第二搖擺板組件,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驅動軸上并且具有第二搖擺板連接體結構,用于接合所述平衡重組件的所述驅動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往復運動鋸,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搖擺板組件被構造成,它們的各自連接體結構在工作期間在相反的方向上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往復運動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重組件包括一對間隔開的平行桿,該一對桿安裝在前和后桿支撐托架上,所述平衡重在其相對側上具有延伸部,該延伸部帶有孔,所述桿位于該孔中,所述平衡重在工作期間在所述桿上可以滑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往復運動鋸,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臂具有一般是U形的結構,其中臂的底部繞著所述驅動軸延伸,上端部接合所述平衡重的所述側延伸部,該臂關于樞轉連接部可以樞轉,這些樞轉連接部通常在所述U形臂的頂部和底部之間的中部并且在通常延伸通過所述驅動軸的軸線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往復運動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部和后部托架及所述平衡重組件的桿被構造成,繞著所述前襯套可垂直地樞轉和繞著所述柱塞可轉動和滑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往復運動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重具有傾斜面的部分,該部分朝著所述第二搖擺連接體結構向下地延伸,并且所述第二搖擺連接體結構還包括上延伸部,該上延伸部具有整體上是球形的端部用于接合所述傾斜面部分,所述第二搖擺板組件在工作期間以往復運動的方式驅動所述臂和所述平衡重,及所述上延伸部的所述球端部接合所述傾斜面部分并且使所述柱塞的所述后端部繞著所述前襯套樞轉。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往復運動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面部分具有橫向折皺表面用于把撞擊力傳遞到連接于所述鋸的工具上。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往復運動鋸,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側延伸部具有凹進部,該凹進部具有圓柱形部分,該圓柱形部分具有預定直徑用于接收所述臂的上端部中的一個,所述端部具有整體上是球形的形狀和稍稍小于所述預定直徑的直徑,因此所述端部整體上與所述凹進部的所述圓柱形部分形成點接觸。
9.一種往復運動驅動裝置,它包括:
殼體;
驅動軸,可旋轉地安裝在所述殼體中;
伸長柱塞,位于所述殼體內用于往復運動,所述柱塞被支撐在球形前襯套中,該前襯套在往復運動期間允許旋轉和樞轉運動,所述柱塞具有用于連接工具的前端部和擴大的后端球形部分;
平衡重組件,包括可運動的平衡重和驅動臂,該驅動臂使位于所述殼體內的所述平衡重運動,所述平衡重具有開口用于接收所述柱塞,其中所述開口被定尺寸成和被構造成,在所述柱塞和平衡重相對于彼此運動時支撐所述柱塞的所述后端球部;
第一搖擺板組件,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驅動軸上并且具有第一搖擺板連接體結構,用于接合所述前襯套內的所述柱塞和所述平衡重及使所述前襯套內的所述柱塞和所述平衡重往復運動;及
第二搖擺板組件,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驅動軸上并且具有第二搖擺板連接體結構,用于接合所述平衡重組件的所述驅動臂;
所述第一和第二搖擺板組件被構造成,它們的各自連接體結構在工作期間在相反方向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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