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梯的防止犯罪攝像機圖像顯示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305110.9 | 申請日: | 2007-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8874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5-28 |
| 發明(設計)人: | 田遠智史;高橋達法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日立建筑系統 |
| 主分類號: | H04N7/18 | 分類號: | H04N7/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許靜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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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梯 防止 犯罪 攝像機 圖像 顯示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對電梯轎廂內及轎廂出入口側實施攝影、并進行顯示的防止犯罪攝像機圖像顯示系統。
背景技術
上述電梯的轎廂內在該轎廂門關閉時就成為完全的密室,形成與外部隔離的狀態,所以存在有容易發生諸如犯罪或惡作劇行為的問題。在專利文獻1表示出的現有技術的防止犯罪攝像機圖像顯示系統中,提出了這樣的系統:即通過將用電梯轎廂內的防止犯罪攝像機攝影獲得的圖像顯示在轎廂內設置的圖像顯示裝置,使乘客能對轎廂內實施監視,同時,使加害者也覺察到對轎廂內在進行監視,從而使其收斂犯罪企圖。
而且,在專利文獻2表示的現有技術的防止犯罪攝像機圖像顯示系統中,在防止犯罪攝像機和從防止犯罪攝像機傳送來的信號用的傳輸電路發生故障,而使得圖像信號中斷的場合,可以通過檢測利用監視裝置不能檢測到監視裝置圖像信號所包含的同步信號(水平同步信號,垂直同步信號)的現象(同步信號缺失),并輸出該檢測信號,發出異常現象發生用的警告和警報。這種系統已經使用在許多監視裝置和圖像記錄裝置中。
而且,在專利文獻3表示的現有技術的防止犯罪攝像機圖像顯示系統中,即使在正常檢測出了如專利文獻2說明過的上述同步信號的狀況下,對于招致攝像機的圖像狀態、監視業務等故障引起異常的場合,也能夠檢測到該異常狀況,發出警告和警報。在該系統中還設置有根據對圖像實施微分處理后獲得的值判別是否出現異常的圖像傳感器。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平03-31177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1-157195號公報
【專利文獻3】日本特開2000-194969號公報
發明內容
在上述專利文獻1記載的技術中,一般的結構是將防止犯罪攝像機設置在電梯轎廂里面側、而在轎廂出入口側配置圖像顯示裝置。圖像顯示裝置放映的畫面只是在一畫面上放映實時圖像,乘客在確認圖像顯示裝置時,通常,是朝向轎廂的出入口站立的,所以只能將其背后姿勢反映到顯示裝置上。因而,從犯罪心理的角度考慮,由于未能反映乘客的臉部,所以仍然存在有難以得到防止犯罪行為發生的效果的問題。
專利文獻2和專利文獻3給出的防止犯罪攝像機系統,是一種能夠對防止犯罪攝像機本身或防止犯罪攝像機的信號傳輸電路的故障實施檢測后進行通報的系統。因而,在與防止犯罪攝像機不同的圖像記錄裝置,即對防止犯罪攝像機攝影獲得的圖像實施記錄、并輸出至圖像顯示裝置的圖像記錄裝置發生異常,而不能顯示出防止犯罪攝像機的圖像的場合,或是不能再生出防止犯罪攝像機的圖像的場合,就需要使用通信線路遠距離地向監視中心通報這些異常現象的發生。因此,在該防止犯罪系統中,需要具有能夠進行上述通報的功能,所以還存在有機器結構復雜的問題。
本發明就是為解決這樣的現有技術的問題而形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抑制轎廂內的犯罪行為,并且使轎廂內的乘客能容易地判斷圖像記錄裝置中是否記錄了圖像的電梯的防止犯罪攝像機圖像顯示系統。
為了實現該目的,作為本發明第一方面,提供一種電梯的防止犯罪攝像機圖像顯示系統,其具有:設置在電梯轎廂里面側的、對上述轎廂的出入口側實施攝影的防止犯罪攝像機;配置在上述轎廂出入口側的、顯示作為上述防止犯罪攝像機輸出圖像的實時圖像的圖像顯示裝置;和記錄從上述防止犯罪攝像機輸出的圖像信號的圖像記錄裝置,其特征是具有:輸出第一信號的第一輸出單元,所述第一信號指令開始取入上述圖像記錄裝置所記錄的上述圖像信號;輸出第二信號的第二輸出單元,所述第二信號是讓上述圖像顯示裝置開始顯示用該第一輸出單元開始取入的上述圖像記錄裝置的上述圖像信號的指令信號;以及對圖象實施切換以使從上述圖像記錄裝置取入的上述圖像信號重疊在上述實時圖像上,并顯示在上述圖像顯示裝置的圖像切換顯示裝置。
在這樣構成的本發明中,從圖像切換顯示裝置接受到由第一輸出單元輸出的第一信號后至圖像切換顯示裝置接受到第二輸出單元輸出的第二信號,利用圖像切換顯示裝置將記錄在圖像記錄裝置的防止犯罪攝像機的圖像、即乘客在進入到轎廂內時的圖像,重疊在在圖像顯示裝置上所顯示的由防止犯罪攝像機獲得的轎廂內的實時圖像上。在圖像切換顯示裝置接受到第二輸出單元輸出的第二信號后,該圖像切換顯示裝置,把上述重疊的圖像切換到配置在轎廂出入口側的圖像顯示裝置上來進行顯示。因此,轎廂內的乘客能夠在圖像顯示裝置中看見包含自己臉部圖像的圖像,所以能夠抑制轎廂內的犯罪行為發生。轎廂的乘客在發覺圖像顯示裝置未放映出上述圖像時,能夠容易地判斷出圖像記錄裝置未進行圖像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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