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高嶺土生產拋光粉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300043.1 | 申請日: | 2007-1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86783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5-28 |
| 發明(設計)人: | 李凱琦;湯紅偉;陸銀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河南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9G1/02 | 分類號: | C09G1/02 |
| 代理公司: | 安陽市智浩專利代理事務所 | 代理人: | 楊紅軍 |
| 地址: | 454003河南省***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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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高嶺土 生產 拋光 方法 | ||
一、所屬技術領域
使用高嶺土生產拋光粉的方法,屬于拋光材料的制備技術領域,是一種利用高嶺土為原材料來制備拋光粉的技術。
二、背景技術
拋光粉主要用做寶石、光學玻璃、工藝玻璃、電視和計算機顯示器、醫療器械和機械零部件等有光澤度要求的物品的拋光。目前,常用的拋光粉原料主要是氧化鉻和氧化鈰,氧化鉻的市場售價為2.0萬元/噸,氧化鈰的市場售價為2.0~6.0萬元/噸,產品價格比較昂貴,限制了它的使用;并且,現有拋光粉多含有重金屬元素,對一線工人身體有一定傷害,對環境有比較嚴重的污染。
三、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低成本生產拋光粉的技術,且生產的拋光粉符合環保要求。
使用高嶺土生產拋光粉的方法,對高嶺土進行磨礦和分級加工,使礦粉最大粒徑控制在5μm以下,然后對其進行煅燒,形成拋光粉;對高嶺土進行磨礦和分級加工,離心分級時高嶺土礦漿濃度為3%~5%,分散劑使用重量配比為1∶2的聚丙烯酸鈉和六偏磷酸鈉混合物,分散劑用量為礦漿重量的3‰;對分級后的礦漿進行脫水和烘干處理,然后在弱氧化-弱還原氣氛中對分級后的高嶺土礦粉進行煅燒,煅燒溫度950℃~1150℃,煅燒時間2~4小時。
按照本發明的生產方法生產出的高嶺土拋光粉,對光學玻璃的拋光效果達到了國標《GB1185-74標準-光學零件表面瑕疵》規定的VI級標準,能滿足光學玻璃拋光的需要,能拋光硬度小于7.0的各種材料,也可以將生產出的高嶺土拋光粉與樹脂混煉,制成拋光塊,用于大理巖、花崗巖等石材的拋光。
四、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使用高嶺土生產拋光粉的方法,對高嶺土進行磨礦和分級加工,使最大粒徑控制在5μm以下,然后對其進行脫水、干燥和煅燒,形成拋光粉;(1)控制高嶺土的粒度:主要是磨礦和分級,磨礦可以采用濕法攪拌磨,分級可以選用管式離心機,對高嶺土進行分級時,管式離心機的轉速控制在24000~30000轉/分鐘,此時可以去除粒徑大于5μm的顆粒,使用離心機分級時,礦漿濃度為3%~5%,礦漿分散劑使用聚丙烯酸鈉和六偏磷酸鈉的混合物,其重量配比為1∶2,其用量為礦漿重量的3‰;(2)煅燒:在弱氧化-弱還原氣氛中對其進行煅燒,煅燒溫度為950℃~1150℃,煅燒時間2~4小時,此時拋光粉的主要礦物相是紅柱石和硅線石。
拋光粉主要用做寶石、光學玻璃、工藝玻璃、電視和計算機顯示器、醫療器械和機械零部件等有光澤度要求的物品的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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