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開放式展示箱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97122.4 | 申請日: | 2007-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54058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9-03 |
| 發明(設計)人: | 渋澤作巳;轟篤;關根勝;片岡靖治;卷島芳樹;桶谷哲也;小林克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洋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47F3/04 | 分類號: | A47F3/04;F25D27/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香蘭 |
| 地址: | 日本國大阪府守***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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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開放式 展示 | ||
1、一種開放式展示箱,在隔熱壁內構成陳列室,在該陳列室內冷卻并陳列商品,
該開放式展示箱具備:
從所述陳列室的開口向外側延伸的反射板;和
安裝于該反射板的LED照明;
通過該LED照明的發光對所述陳列室內進行照明。
2、一種開放式展示箱,在隔熱壁內構成陳列室,從設置在該陳列室的前面開口上緣的冷氣噴出口噴出冷氣,由設置在開口下緣的冷氣吸入口將其吸入,從而在該陳列室的前面開口形成了冷氣空氣簾,
該開放式展示箱具備:
從所述隔熱壁的上部前端向前方突出的罩;
設置在該罩的內側并位于所述冷氣噴出口的前方的反射板;和
安裝于該反射板的LED照明;
通過該LED照明的發光對陳列室內進行照明。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開放式展示箱,其特征在于,
具備在所述陳列室內架設的擱板,
在該擱板上沒有設置自身發光的照明器具。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開放式展示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板由金屬板構成,并且將所述LED照明的基板安裝成能夠與該反射板進行熱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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