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肺癌治療藥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196677.7 | 申請日: | 2003-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85652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5-28 |
| 發明(設計)人: | 野口俊弘;馬場朱美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日本住友制藥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K31/704 | 分類號: | A61K31/704;A61K31/337;A61K31/4745;A61K31/475;A61K31/7068;A61P11/00;A61P3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熊玉蘭;李連濤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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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肺癌 治療 | ||
本申請是申請日為2003年3月17日、申請號為03811347.3、發明名稱為“肺癌治療藥”的專利申請的分案申請。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與其他肺癌治療藥聯合使用用于治療肺癌、以氨柔比星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為活性組分的治療藥。
背景技術
氨柔比星((+)-(7S,9S)-9-乙酰基-9-氨基-7-[(2-脫氧-β-D-赤-吡喃戊糖)氧基]-7,8,9,10-四氫-6,11-二羥基-5,12-并四苯二酮)是由下述化學結構式表示的蒽環霉素類化合物(日本特公平3-5397號、US4673668號)。
氨柔比星在生物體內容易被還原,在13位生成羥基化代謝產物(氨柔比星醇),該氨柔比星醇比安柔比星的抑制腫瘤細胞增殖的作用強很多。其它蒽環霉素類化合物例如多柔比星和道諾霉素也生成還原代謝產物,但卻相反,活性降低(Cancer?Chemother.Pharmacol.,30,51-57(1992))。在兔慢性毒性實驗模型中,氨柔比星的心臟毒性比多柔比星弱很多(Invest.New?Drug,15,219-225(1997))。
已知蒽環霉素類化合物具有類似的結構,但如下所述,其適應癥和作用機理等不同。柔紅霉素和伊達比星對白血病有效,但對實體癌無效。而多柔比星、表柔比星、吡柔比星和阿柔比星對實體癌有效。柔紅霉素和多柔比星同程度地抑制DNA合成和RNA合成,但阿柔比星和發波霉素抑制RNA的合成比抑制DNA的合成更很強,抗腫瘤效果的表達機理完全不同(JJSHP,27,1087-1110(1991))。這樣,根據癌的種類不同,即使都是蒽環霉素類藥物,其有效性也不同,另外,已知根據癌的種類的不同,即使同樣的抗癌藥其有效性也有差別。因此對于某種特定的腫瘤(癌),特定的抗癌藥是否有效,這需要通過具體的實驗來驗證。
有報告指出:關于氨柔比星,通過聯合使用鹽酸氨柔比星和順鉑等,對于人T細胞白血病MOLT-3細胞株和人骨肉瘤MG-63細胞株顯示相加效果(Investigational?New?Drugs,14,357-363(1996))。通過使用小鼠白血病P388細胞株進行的實驗,還報告了氨柔比星和順鉑的聯合用藥在體內系統的效果(柳義和等、癌學會要旨集、講演No.2168(1989))。但是,氨柔比星與其它肺癌治療藥的聯合用藥對肺癌的治療及其副作用,至今尚未知曉。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課題在于提供提高對肺癌的抗腫瘤治療效果,降低副作用的治療藥。
本發明人經過深入研究,結果發現:氨柔比星與其它肺癌治療藥聯合使用,則每種單劑的副作用不會增加,還可以顯著地治療肺癌;在氨柔比星與其他肺癌治療藥的聯合用藥中,在保持治療效果并且分別減少給藥量時,可以使副作用急劇減輕。本發明人進一步發現:與肺正常細胞和白血病細胞相比,將氨柔比星轉化為活性代謝體氨柔比星醇的羰基還原酶1基因在小細胞肺癌、肺腺癌、肺扁平上皮癌、肺大細胞癌等肺癌細胞中的表達量多,從而比起肺正常細胞和白血病細胞,氨柔比星在肺癌細胞中更能選擇性地轉化為氨柔比星醇,發揮作用,由此副作用少。
本發明人基于以上認識完成了本發明。
即,本發明如下。
[1]治療藥,該治療藥以與其它肺癌治療藥聯合使用,用于治療肺癌的氨柔比星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為活性組分。
[2][1]的治療藥,其中肺癌為小細胞肺癌、肺腺癌、肺扁平上皮癌或肺大細胞癌。
[3][1]的肺癌治療藥,肺癌為小細胞肺癌或肺扁平上皮癌。
[4][1]-[3]中任一項的治療藥,其中氨柔比星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為鹽酸安柔比星。
[5][1]-[4]中任一項的治療藥,其中其它的肺癌治療藥為伊立替康、nogitecan、長春瑞濱、長春新堿、吉西他濱、5-FU、紫杉醇、多西他賽或ZD?1839。
[6][1]-[4]中任一項的治療藥,其中其它肺癌治療藥為伊立替康、長春瑞濱、吉西他濱、紫杉醇、多西他賽或ZD?1839。
[7][1]-[6]中任一項的治療藥,其中該治療藥與其它肺癌治療藥同時、分別或接續給藥。
[8][1]-[7]中任一項的肺癌治療藥,其用于已給于或預定給予其它肺癌治療藥的肺癌患者。
[9][1]-[8]中任一項的治療藥,該治療藥包裝為將約60-約150mg/m2的氨柔比星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單次或分2-5次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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